三、不断完善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
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要立足于完善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加快转变对外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开放朝着优化结构、拓展深度、提高效益方向转变。
不断完善全方位的对外开放新格局。引导沿海内陆沿边开放优势互补。创新开放模式,推动沿海地区开放型经济率先转型升级,加快内陆地区培育全球重要的加工制造基地,加快沿边开放步伐,打造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均衡协调的区域开放新格局。形成引领国际合作和竞争的开放区域。巩固东部沿海地区和全国特大城市的开放先导地位,加快从全球加工装配基地向研发、先进制造基地转变,推进服务业开放先行先试。在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地区建设若干全国乃至国际性经济、贸易、航运、金融中心和次中心。培育带动区域发展的开放高地。完善内陆开放布局,鼓励东部与内陆地区共建开发区,在长江、陇海、京广、京九等交通干线沿线,形成若干国际加工制造基地。加快推进沿边省份向周边地区开放,加快重点口岸、边境城市、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加强基础设施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
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提高企业出口竞争力。在巩固提升传统优势的同时,鼓励出口向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新优势转化,促进“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跨越。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从加工组装向研发设计、核心元器件制造、物流营销等产业链高端拓展。完善外贸促进政策,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自我转型的内生动力。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建立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努力扩大文化、技术、中医药、软件和信息服务、商贸流通、金融保险等新兴服务出口,扩大研究与开发、技术检测与分析、管理咨询和先进环保污染治理技术等领域的服务进口。积极发展服务外包,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积极扩大先进技术、能源资源、关键设备、零部件进口,适度扩大消费品进口。完善进口管理体制和调控体系,提高进口议价能力。推动发达国家放宽高技术产品出口管制。促进重要商品进口来源地多元化。健全产业损害预警和进口贸易救济机制,维护重点产业安全。
着力提高利用外资水平。提高利用外资综合优势。把利用外资从主要依靠成本优势转到主要依靠人才、环境、市场上来。完善利用外资法律法规,认真研究国民待遇、准入清单等国际投资规则的通行做法,深化涉外投资体制改革,推进投资环境透明化和便利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市场信用体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完善外资并购安全审查机制,依法实施反垄断审查。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等功能性机构,与国内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开展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推广。推动各类产业聚集园区转型升级和有效整合,鼓励外资投向科技中介、创新孵化器等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
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扩大对外投资合作。完善走出去的政策促进、服务保障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建设。支持企业开展境外投资设厂、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开发和农业合作。创新境外经贸合作区发展模式,引导国内企业集群式走出去。提升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质量,培育“中国建设”和“中国劳务”国际品牌。增强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支持企业在全球通过跨国并购、股权置换、境外上市、联合重组等方式,开展资源和价值链整合,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开展国际化经营,形成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跨国公司。增强应对对外投资合作风险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充分保障境外企业和人员合法权益。
统筹双边、多边、区域次区域开放。全面深化双边经贸关系。创新与发达国家合作模式,增进开放互信。深化与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务实合作,实现优势互补、错位竞争,维护共同利益。向最不发达国家提供减免关税待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援外工作,着力增强受援国自主发展能力,实现共同发展。
积极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坚持世贸组织推动全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主渠道地位,推进多哈回合谈判。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保护主义,推动建立均衡、共赢、关注发展的多边经贸体制。主动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促进国际经济秩序更加公正、合理,营造于我有利的制度环境。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形成东西呼应、区域协调、布局合理的自贸区格局。提高自由贸易区开放水平,深化货物贸易合作的同时,着力提高投资、服务贸易合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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