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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住房保障制度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2012年12月14日14:02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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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对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做出积极贡献,但现行住房保障制度还不能完全满足现实需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坦承:“从总体上看,我国住房保障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既有住房保障制度不够健全、政策不够完善的问题,也有管理不到位和实施过程中操作不规范的问题,需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一、现行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第一,现有制度设计不完备。表现有:一是住房和人群分类不够细化。现行制度中人群和住房的关系是,最低收入家庭住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住经济适用住房,其他家庭购买、租赁市场价商品住房。 然而,这种粗略的划分并未涵盖日益增加的流动人口和“夹心层”。 二是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有限。至2006年6月,公积金覆盖率仅为62%,有的省份还不足40%, 且住房公积金保障程度较低,很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家庭仍无力购房。三是经济适用住房售后交易缺乏严格规定,密切相关的个人收入申报制度不健全、诚信体系建设滞后。 四是住房保障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缺乏长期和具有约束力的基本住房保障规则。五是覆盖范围太小,2007年前覆盖面不超过5% ,现在提出的20%目标是否能解决基本住房需要仍有待观察。六是各类保障性住房缺乏统一的管理办法。尽管国办发〔2011〕45号文对此作出尝试,但远未达到完善的程度。

第二,现有制度执行不到位。表现有:一是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慢。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调研结果显示,截至当年8月底,全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累计投入394.9亿元,完成率为23.6%。 虽然2010年以来,建设速度有所加快,但是后续资金能否跟进、建设质量如何等问题相继出现,这种建设进度能否持续仍有待观察。二是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不到位。购买对象界定模糊、审核把关不严,保障性住房与人群存在“错配”现象 。三是廉租住房覆盖范围被打折扣。2005年建设部、民政部调查显示,全国符合当地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有443.9万户,但只有34.1万户(约占7.7%)家庭正在或曾经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四是财力薄弱地区住房保障资金不足,甘肃省建设厅测算,2005年全省低保户中无房户约6万户,每年需要2亿元资金,财政只能列支200万元,仅占1%。 五是建设标准控制不严格,如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过大、质量不过关等。六是各类保障性住房的需求和供应之间存在缺口。廉租住房供应缺口达8%以上,经济适用住房缺口至少5%,流动人口住房缺口更大。

第三,配套政策不健全。表现在:一是保障性住房项目规划制定缺乏统计调查,资金政策不配套。有些地方制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对居民保障需求缺乏准确的调查统计,简单地根据中央补助资金数额编制建设规划,造成规划和实际需求不一致;有些地方制定的规划只有建设总规模和资金总需求,对各级政府承担的资金数额和比例等没有明确要求,导致规划难以有效实施。 二是财税和金融等配套政策未能及时跟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影响了保障性住房供给。三是土地供应缺乏明确的政策倾斜,影响保障性住房供给。四是缺乏有效盘活存量住房的政策,住房闲置既是资源浪费,也影响了保障性住房的供应。总之,目前住房保障制度带有浓重的单项政策色彩,“还没有形成完善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

第四,缺乏有力的组织机构。保障性住房的规划、供地、建设、流通和管理等工作需要专门政府机构和相应人员组织实施。但目前大部分市、县没有明确的廉租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管理部门。就全国范围而言,目前中国仅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2个司级部门在负责住房保障工作,迫切需要专门的、系统的、强有力的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住房保障工作。发达国家一般都有类似的政府部门或有政府背景的机构负责协调政府各部门间关系,组织全国住房保障工作。

(责编:张湘忆(实习)、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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