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有 8200多万名党员,40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十八大党章修正案提供了基层党组织创新基层党建,激发党员和基层党组织活力,更好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重要保障。
党章关于党员和基层组织建设的新修订
此次党章修正案在总纲部分增写了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等一系列新要求。在条文部分增写了基层党组织积极创先争优的内容。这些修改,将会对执政党建设尊重政党活动规律特别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提高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服务本领,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和增强党的创造活力,依靠党员,服务人民,产生指导和规范作用。
党章增写和修订了干部选拔监督和德才标准,强调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党章第三十三条增写了干部选拔监督的内容,强调了选拔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同时突出党重视监督干部的内容。第三十四条第五项增写了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的内容,强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原则,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这一方面表明,新修改的党章继续贯彻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强调用制度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党性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另一方面凸显了干部队伍建设新的更高要求。我们知道,政治路线制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性的因素。吏治的腐败是最严重的腐败。如何避免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强化干部选拔任用中的监督,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的标准,把真正为人民服务的,敢于创新勇于奉献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关乎党的核心价值的落实,也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对党的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原则的重新梳理,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有效监督,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建立90多年来一以贯之的价值和改善群众生活的目标,表明中国共产党建立新中国保障人民主体地位、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愿望和根本目标在时代变迁中没有发生任何偏移。同时也要看到,党的历史方位的转变,党的群众基础和组织结构的深刻变化要求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提供党的功能发挥的新的条件,尤其是完善党的干部管理评价的标准和选人用人机制。基层党建创新,就是要适应这些变化,实现党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发挥党的组织功能尤其是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增强组织开放性、实践性和创新性。真正使基层成为干部锻炼成长的基础。
把创先争优写入党章。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不断探索增强党的活力,完善党的功能的新路径。创先争优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经常性工作,需要形成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的动力机制,保证党在现阶段的目标任务和发展要求变成党组织和党员的具体行动。同时改善党组织和党员带领群众改善生活、推动科学发展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使党组织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总之,十八大党章修改立足党的理论创新的实践需要,打造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和坚强有力的能够将中央精神和上级要求落实到基层发展具体实践的充满生机活力的基层党组织,进而落实以科学发展观推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纯洁性建设。这个过程内蕴涵着以下基本要求:一是更好保障政策施行符合党的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党章增写干部选拔监督的内容和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条件等项内容。就是要使领导干部时刻牢记权为民所赋,实践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树立科学的政绩观和人民观。二是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把权力运行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实现有机统一。把党的宗旨和推进公共服务最大化有机结合,使党员权利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以制度形式加以保障,真正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三是需要深入把握世情国情党情,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精神,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与地方发展的实践有机结合,并且落实在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