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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50多万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司法考试,如何助力法治中国

记者  徐  隽

2012年11月28日08:14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3. 改革:学者考生各抒己见

为了满足经济欠发达地区对法律人才需求,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不平衡的现实,司法部对司法考试的报名学历条件、合格分数做出了差别化的规定。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和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合格分数线也有所降低。

针对当前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联系不紧密的问题,韩大元认为:“司法考试命题要更加突出理论性、实践性,减少死记硬背内容。查找法条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是法律职业中最常用的能力,必要时可以考虑允许考生携带指定的法律汇编书籍进入考场并查阅。这也将从根本上解决考生死记硬背法条,考后就忘的问题。”

韩大元说,面对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对法律职业准入的新要求,法学教育应该做出相应调整,加强对基本概念、基础知识的讲解,帮助学生将理论学习和准备司法考试正确结合起来。但是,要警惕将司法考试作为高等法学教育指挥棒的做法。法律职业人员的素质养成应该是一个包括人文素质教育、法学专业教育、司法考试选拔等环节在内的综合性过程。以帮助学生通过司法考试为目的高等法学教育将走向应试教育的泥沼,这与司法考试选拔法律人才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

有的学者建议,根据我国国情或者教育水平状况,应该合理确定司法考试通过率,先高而后逐年降低,以满足司法机关用人改革制度的实际需要。也有学者指出,保持较低的通过率,有助于从严选拔法律人才,提高法律职业人员的素质。还有学者呼吁进一步提高法律职业门槛,在准入资格上向法学教育专业背景的考生倾斜。

王利明认为:西部基层法律职业人员缺乏的问题与司法考试没有直接的关系,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流失的主要原因是待遇差,即便在这些地区降低司法考试通过的门槛,也很难保障法律人才不流失。此外,王利明认为,鉴于目前司法考试难度较大,在考生通过司法考试之后,不必再参加公务员考试。

在采访中,许多政法院校的学生表达了他们的意见。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刘月认为:政法院校在注重学生系统法学理论传授、法学思维培养的基础上,应该增加职业教育的内容,帮助将来想要从事法律职业的学生顺利通过司法考试,提高他们的法律职业能力。 

“目前采取的一次考试的方法并不科学,无法准确测试出考生的能力,考试次数以两次甚至三次为适当;考试方式既要有笔试,也要有口试;在题型上,客观题过多尽管能够提高判卷效率,但在测评考生运用法律的能力方面存在明显缺陷,应当大幅度提高主观题的比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生贺佐琪说。

同高考、考研、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教师资格考试等任何一种考试一样,作为一种人才选拔方式,司法考试制度也需要改革完善。只有通过不断探索,同时对当前的高等法学教育进行改革完善,才能使司法考试在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这样能将更多符合现代法治要求的法律人才选拔到法律职业队伍中来,不断助力法治中国的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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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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