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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联合各方力量,维护世界和平
中日钓鱼岛争端绝非事出偶然,一方面是日本受近年以来,经济总量被我赶超、“3.11”大地震、美国加大对亚太投入及日本政局不稳等一系列重大事件和因素的叠加冲击和影响,对华防范心理明显上升;另一方面是日本右翼势力猖獗,配合美国重返亚洲战略,不断煽动民族情绪,炒作敏感问题,着眼国内政治捞分。在其推动下,日本政府不断突破战后国内法和国际法的限制,在国内,日本右翼分子提出要修改“和平宪法”、“将自卫队改为国防军”等颠覆战后国际、国内秩序的主张,并不断付诸实施。
(一)突破和平“宪法”
二次大战后,日本在其“和平宪法”中第九条 (放弃战争,战争力量及交战权的否认)规定:“ ① 日本国民衷心谋求基于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② 为达到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 然而,近年来,日本政府不断在立法和行动上谋求突破“和平宪法”的规定。2004年,小泉纯一郎内阁曾发起是否修改《和平宪法》第九条的全民公决,企图突破该宪法第九条的约束,虽然最终小泉内阁修改《和平宪法》第九条的提议被日本民众否决,但是日本政府从未放弃过在行动上对宪法的突破。2011年12月27日日本政府召开安全会议,同意放宽武器出口限制;同时,日本还利用各种机会不断扩大海外派兵范围:2001年“9?11”事件后,日本通过了《反恐特别措施法》,以支援美英等盟国在阿富汗的军事行动,自卫队的活动空间也随之迅速扩大(当时自卫队还是以警备人员身份出国的)。2003年,日本抓住伊拉克战争的机会,通过《支援伊拉克重建特别措施法》,于同年12月向伊拉克派出了陆上自卫队,执行人道主义援助任务,开创了二战后向海外派兵的先例。2009年年初,日本以“反海盗”为名派兵索马里,从而为自卫队海外派兵撕开一个新口子,进一步架空“和平宪法”对海外作战的限制。
(二)挑战战后国际秩序
在国际上,日本政府无视战后国际条约的规定,不断与周边国家挑起领土争端。1943年的《开罗宣言》明确规定:“剥夺日本自从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注)①、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1945年的《波兹坦公告》也指明:“八、开罗宣言之条件必须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指定其他小岛之内。”在国际实践中,日本政府不但妄图侵占我国钓鱼岛,以战败国的身份侵占战胜国的领土,同时与韩国对独岛(竹岛)、与俄罗斯对北方四岛的争夺也是日趋激烈。这是日本配合国内右翼势力,公然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的否定,是对战后国际秩序的挑战。二次世界大战惨痛经验告诉我们,如果听任日本国内新军国主义势力抬头,那么,包括日本人民在内的亚洲、乃至全世界人民必将重新陷入战争的泥潭。我国政府应当联合国际社会一切积极力量,联合包括海峡两岸在内的全球华人[6],行动起来,坚决遏制日本建立新型军国主义的企图,共同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这不仅是维护我国领土主权的需要,也是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职责所在。
参考文献
[1] 邵津.国际法(第二版)[M]北京:北京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423
[2] 邵津.国际法(第二版)[M]北京:北京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105
[3] 戴铁.从国际法解决领土争端的现有模式论钓鱼岛问题的解决[J].理论观察,2005(3):18.
[4] 薛桂芳.新形势下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挑战级杜策建议[J].行政管理改革,2012(7):20
[5] (美)马汉.海权对历史的影响.[M].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08.1
[6] 焦利.三沙市的未来:关于建立中国南海省(特区)的一些思考 [J].行政管理改革,201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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