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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

内容简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内政治生活展现新气象,赢得了党心民心,为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习近平同志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对于我们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和重点任务,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党团结带领人民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书内容,摘自习近平同志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至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期间的讲话、文章等八十多篇重要文献,分十个专题,共计三百七十一段重要论述。其中许多论述是第一次公开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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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从严治党要贯穿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过程,贯穿于党的建设和党内生活各方面,真正做到要求严、措施严,对上严、对下严,对事严、对人严。要通过持续努力,使那些“何必当真”的观念、“得过且过”的想法、“干一下得了”的心态得到切实扭转和纠正。
 ——《从严治党必须从严管理干部》(2014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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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 

  批评和自我批评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是,自我批评难,相互批评更难。难就难在为人情所困、为利益所惑,怕结怨树敌、怕引火烧身,说到底还是私心杂念作怪,缺乏党性和担当。“反听之谓聪,内视之谓明,自胜之谓强。”对自己的缺点错误,要敢于正视、主动改正。对别人的缺点错误,要敢于指出、帮助改进。对同志的提醒批评,要闻过则喜、虚心接受。自我批评要一日三省,相互批评要随时随地,不要等小毛病发展成大问题再提。要让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必修课。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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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 

  对党员、干部来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总开关”没拧紧,不能正确处理公私关系,缺乏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各种出轨越界、跑冒滴漏就在所难免了。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思想认识问题一时解决了,不等于永远解决。就像房间需要经常打扫一样,思想上的灰尘也要经常打扫,镜子要经常照,衣冠要随时正,有灰尘就要洗洗澡,出毛病就要治治病。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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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讲政治是突出的特点和优势。没有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党的团结统一就是一句空话。我国曾经有过政治挂帅、搞“阶级斗争为纲”的时期,那是错误的。但是,我们也不能说政治就不讲了、少讲了,共产党不讲政治还叫共产党吗?“纪纲一废,何事不生?”在这里,我要十分明确地说,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不能松,腐败问题是腐败问题,政治问题是政治问题,不能只讲腐败问题、不讲政治问题。干部在政治上出问题,对党的危害不亚于腐败问题,有的甚至比腐败问题更严重。在政治问题上,任何人同样不能越过红线,越过了就要严肃追究其政治责任。有些事情在政治上是绝不能做的,做了就要付出代价,谁都不能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
 ——《当前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201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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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要坚持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决查处各种违反纪律的行为,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防止出现“破窗效应”。要按照准则精神,对现有制度规范进行梳理,该修订的修订,该补充的补充,该新建的新建,让党内政治生活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各级党组织都负有执行纪律和规矩的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问责,对责任落实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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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从严治吏,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 

  对那些看得准、有潜力、有发展前途的年轻干部,要敢于给他们压担子,有计划安排他们去经受锻炼。这种锻炼不是做样子的,而应该是多岗位、长时间的,没有预设晋升路线图的,是要让年轻干部在实践中“大事难事看担当,逆境顺境看襟度”。要形成一种风气,年轻干部都争先恐后到艰苦岗位、到基层去,并以此为荣。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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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我们抓整治“四风”就是起徙木立信的作用,抓就真抓,一抓到底。不要老是喊狼来了,最后大家疲沓了,觉得不就是那么回事嘛,混一阵子、挺一阵子就过去了。今后几年,每一年都要提出一些要求,目标就是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在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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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反对腐败 

  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我们就必须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该做的事就要做,该得罪的人就得得罪。不得罪腐败分子,就必然会辜负党、得罪人民。是怕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还是怕得罪十三亿人民?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就要得罪十三亿人民。这是一笔再明白不过的政治账、人心向背的账!中央要求各级干部不做“太平官”,中央领导层首先不能做“太平官”。对腐败分子,我们决不能放过去,放过他们就是对人民的犯罪、对党不负责任!我们这么强力反腐,对腐败采取零容忍的态度,目的是什么呢?是为了赢得党心民心。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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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加强党内监督,发挥巡视利剑作用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如果权力没有约束,结果必然是这样。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施政行为公开制度,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会影响到领导干部的舒适度。问题是,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都是党和人民赋予的,领导干部使用权力,使用得对不对,使用得好不好,当然要接受党和人民监督。不想接受监督的人,不能自觉接受监督的人,觉得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很不舒服的人,就不具备当领导干部的起码素质。
 ——《依纪依法严惩腐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013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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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责任。决不允许出现底下问题成串、为官麻木不仁的现象!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更不能明哲保身。自己做了好人,但把党和人民事业放到什么位置上了?如果一个地方腐败问题严重,有关责任人装糊涂、当好人,那就不是党和人民需要的好人!你在消极腐败现象面前当好人,在党和人民面前就当不成好人,二者不可兼得。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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