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06日10:51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以國資改革推動國企改革
中歐國際工商學院教授許小年曾撰文說,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含義是清理過剩產能、過多庫存和銀行壞賬“三座大山”。這“三座大山”不清理,就無法輕裝前進。清理了“三座大山”,才能談新的增長點在哪裡。回到供給側改革就是要放棄用政府拉動內需以驅動經濟增長的舊常態,而是轉向以企業為核心,以提高效率為核心的經濟增長模式。
“當前阻礙企業活力的主要障礙是什麼?”周放生認為,國資委審批權力過大、審批事項過多、審批程序復雜、審批周期過長。建議國資委審批權下放,落實“將延伸到子企業的管理事項原則上歸位於一級企業”改革要求。國資委應抓緊制定審批事項的正面清單,一級企業落實自主權的負面清單。國資委的主要職責應該是監管。國資委需要帶頭自我改革,以國資改革推動國企改革。
現在很多企業老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最擔心的是會否對“國有資產流失”負責任,最希望的是“多給些資金或資源補虧,最好全部債轉股”。周放生說,“債務一風吹,無債一身輕,立馬扭虧為盈,整天惦記這些事,企業活力從何而來?”
10月10日,國務院印發了《關於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杆率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規范有序開展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以下簡稱債轉股),《意見》所附《關於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的指導意見》進一步細化和明確了債轉股的總體思路、實施方式和政策措施,強調要遵循法治化原則、按照市場化方式有序開展債轉股,建立債轉股對象企業市場化選擇、價格市場化定價、資金市場化籌集、股權市場化退出等長效機制,嚴禁將“僵尸企業”、失信企業和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企業作為債轉股對象。
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在接受《中國發展觀察》記者採訪時表示,絕大多數虧損企業不能搞債轉股,債轉股是去產能、化解國企債務難題過程中的治標之舉,不是治本之策。隻對於部分有發展前景、易於盤活的企業適用。搞債轉股,政府不能包辦,一定要市場化、法治化。
“債轉股最近有加大規模的趨勢,它雖然是改革的手段之一,但是不能將其視為國企脫困的捷徑,更不能把實現債權轉股權、負利率下降看成企業的成功脫困。”李錦說。
李錦提出,推動供給側改革下一步要“兩能合流、兩改互動”,即新、舊動能一起流動起來,供給側改革與產權改革互動起來。他說,供給側改革要以新動能為目標,當前主要矛盾不是去舊產能,而是新增產能,通過國企改革來理解,國企改革是以產權為主要內容的改革,國企供給側改革是以產業結構為主要內容的改革,兩者是相輔相成的兩種改革。
在李錦看來,當前央企重組遵循兩大思路,一是以“一帶一路”戰略為推手,力促優勢企業之間的重組,目的是做大做強,增強全球競爭力,比如南北車合並﹔二是以過剩產能行業為主的重組,其主要推手是供給側改革,這種重組是以結構調整為主,重點圍繞去產能、去庫存。在 “大企業時代”發展的背景下,央企在2020年組合成80家左右有創新能力、有國際競爭力的國家公司,將是極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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