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冠軍
2016年08月23日14:54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編者按:自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在其系列重要講話中大力倡導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強調“中國傳統文化博大精深,學習和掌握其中的各種思想精華,對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很有益處。”“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強盛,總是以文化興盛為支撐的,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需要以中華文化發展繁榮為條件。” “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必須立足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由此足見,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首先是文化復興。中央黨校哲學部教授劉余莉長期致力於中華傳統文化的研究並取得了豐碩成果,為了深刻理解中華傳統文化的當代價值,探尋中華文化繁榮和復興的路徑,讓我們走近劉余莉教授。
記者:黨的十八大提出“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三個自信。我們認為,所有的自信一定是建立在文化自信的基礎上。中華文化源遠流長、博大精深,歷史上我們是一個文化大國,今天我們卻不是一個文化強國,您認為今天我們應該怎樣重樹中華民族的文化自信?
劉余莉:中華文化,廣大精微,歷久彌新,孕育出自強不息、厚德載物的民族精神,使中華民族歷經滄桑,百折不撓,至今仍屹立於世界東方。然而,在歷經 “五四” 和 “文革”對經典的誤讀和對聖賢的批判后,一些人對中華文化的誤解達到了頂端,因而一度喪失了民族自尊和文化自信。改革開放以來,面對西方的經濟增長、物質繁榮和科技發達,盲目的崇洋媚外、不加選擇的 “拿來主義” 也甚囂塵上,導致了一批年輕人不認同中華五千年的養生文化,卻以吃西方的垃圾快餐為榮;讀不懂祖宗的文言文,卻以看英文電影為樂;不能欣賞禮儀之邦的禮樂文化,卻以傳唱外文通俗歌曲為流行……凡此種種, 讓人深刻地感受到,一個沒有高尚文化熏陶的民族,猶如一個沒有高尚精神支撐的軀殼。
令人欣喜的是,在黨的十八大之后,習近平總書記高瞻遠矚地提出了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中國夢也是文化夢,因為我們要以優秀的中華文化堅持中國道路,弘揚中國精神、凝聚中國力量,重樹中華民族的文化自信。
解決中國的問題不能照搬西方
記者:改革開放36年來,我國在經濟建設方面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但是在其它領域卻出現了一些令人堪憂的問題,例如道德滑坡,理想信念缺失,貪污腐敗盛行,假冒偽劣充斥等等。這些問題已經成為影響社會長治久安的重要因素。有的學者認為,隻有把西方的民主政治制度搬到中國,才可以解決中國社會出現的這些問題。對此,您怎麼看?
劉余莉:這種觀點既缺乏對社會治亂根源的深刻分析,又忽視了西方的民主政治制度產生的宗教文化背景,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現了“異體移植”的弊端,不能取得預期的效果。以腐敗現象為例,腐敗通常是指國家公務人員不正當地運用公共權力以獲得非分的個人利益。從我國現實看,腐敗現象的產生應具備三個條件:(1)領導者的私利觀念和腐敗思想——它說明為什麼會腐敗;(2)公共權力的存在,即領導者手中都掌握著一部分公共權力——它說明用什麼去搞腐敗;(3)體制的不完善和法制、監督機制的不健全,為以權謀私提供了可乘之機——它說明何以能夠腐敗。三者缺一,都不能導致腐敗。
公共權力的存在,是腐敗產生的必要條件,但並不必然導致腐敗。公共權力既可以善用,也可以惡用,關鍵在於誰來用、怎樣用。因此,腐敗的根源隻能從用權者和用權制度兩方面來尋找。從用權制度的角度看,體制、監督機制的不健全,是產生腐敗的社會原因,是外因(緣);從用權者的角度看,領導者私欲的膨脹和腐朽的道德觀是腐敗產生的思想原因,是內因(因)。內因是事物發展變化的根源和第一位的原因,是事物存在的深刻基礎。因此,要根除腐敗,必須解決產生腐敗的思想動因,提高領導者的道德素質和責任觀念,培養領導者的正義美德。
西方以維護公平正義為核心的政治制度是在宗教文化的傳統中產生的。換言之,西方的政治制度維護了程序上的公平正義,但仁慈博愛、誠實守信、公平正義的道德情感是通過教會培養的。所以,事實上,西方人維護社會秩序是依靠“兩手抓”:一手抓公平正義的制度建設,一手抓仁愛誠信的道德教育。但是我們在向西方學習的時候,卻僅僅看到了其重視公平正義的制度建設的一面,而在很大程度上忽視了這種制度所得以建立的根:即一定程度的公民道德素質。所以即使可以把西方某些先進的制度搬到中國,但是卻並沒有解決實際問題。例如把西方奉行的民主制度搬到某些鄉村進行民主選舉村干部的時候,也不可避免地出現了大量的賄選拉票、營私舞弊等現象。顯然,這些問題的出現並不僅僅是制度問題,而更根本的是人的問題。
如果人的良心已經泯滅,領導者為了私利而無視公平正義的存在,制度改革最終也很可能淪為某些聰明人更加堂而皇之腐敗墮落的保護傘,甚至還會出現《群書治要·漢書》上所說的:“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詐起,如以湯止沸,以薪救火。”
具體講,忽視道德教育而僅僅關注公平正義的制度設計,會導致了以下兩個結果:一是法律管轄之外的“反社會行為”比比皆是。如青少年吸毒、酗酒、賣淫、鄰裡糾紛,此外,離婚率、青少年犯罪率上升等,更成為日益嚴重的社會問題;二是監獄以人滿為患,政府以警察短缺為憂。嚴格的法律、監督機制可以把犯罪的人關進監獄,但如果缺乏倫理道德的教育,犯人們在監獄裡學到的是更加狡詐的作案方式,一旦被釋放出來,仍然會為害社會,所以西方社會也出現了《老子》所說的“法令滋彰,盜賊多有”的情形。《群書治要·袁子正書》說:“不能止民惡心,而欲以刀鋸禁其外,雖日刑人於市,不能制也。”意思是,如果不能制止人們作惡的心,即使是每一天都以刀鋸在外面執行死刑、懲罰犯人,也不能制止作奸犯科的事情發生。
當代西方社會也出現了以上這兩個問題。而這些問題僅靠維護公平正義的民主政治制度本身是無法解決的。正如當代西方倫理學家麥金泰爾在他的著作《誰之正義?何種合理性?》中所質疑的:如果忽視了個體美德的培養,所謂的正義制度、正義規則是“誰之正義”呢?由此可見,社會和諧與否,從根本上取決於人心的善良和行為的正當,即古人所謂“人心正則國治,人心邪則國亂”。《群書治要·孟子》也說:“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惡於眾也。”隻有仁人應處於領導地位。不仁的人處於領導地位,就會把他的罪惡傳播給廣大的民眾。
《禮記·中庸》上記載孔子所言:“其人存,則其政舉,其人亡,則其政息”。如果領導者是高尚的、有道德的、有公心的人,無論是在何種制度下,都不會對社會、對企業、對單位造成太大的危害。《群書治要·傅子》指出:“明君必順善制而后致治,非善制之能獨治也,必須良佐有以行之也。” 說明賢明的領導者必須通過推行好的制度,才能達到社會安定。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全面深化各個方面的制度改革,是十分及時而必要的。但是古人也同時看到,並不是有了好的制度就一定能實現大治,還必須有賢德的人去推行善政。正如習近平同志在考察曲阜后強調的:“國無德不興,人無德不立……隻要中華民族一代接著一代追求美好崇高的道德境界,我們的民族就永遠充滿希望。”可見,要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就必須在關注制度設計的同時,重視道德教育。因此,我國當前社會改革的重點不是推行西方的民主政治體制,而是要弘揚中華文化,培養具有正義美德的人。
中華文化可以導正官德民心
記者:您剛才反復提到《群書治要》,據了解,您最近一直在研究這部傳統文化的重要典籍,《群書治要》是唐太宗李世民令諫官魏征等人整理傳統文化之精要編撰而成的一部資政巨著,也是一部曾經失傳1000余年的大唐盛世的治世寶典,老一輩革命家習仲勛同志生前曾為該書題詞。請您結合《群書治要》談談傳統文化對官德、民風的影響。
劉余莉:德才兼備的領導者不是憑空出現的,必須靠教育才能培養出來。《群書治要·鹽鐵論》說:“法能刑人,而不能使人廉;能殺人,而不能使人仁。”在《群書治要·淮南子》上也說,“不知禮義,不可以刑法。法能殺不孝者,而不能使人為孔、曾之行;法能刑竊盜者,而不能使人為伯夷之廉。孔子養徒三千人,皆入孝出悌,言為文章,行為儀表,教之所成也。”這就說明,靠法律和制度建設可以把不孝的人判處死刑,但是不能夠使人們成為孔子、曾子那樣有德行、有孝心的人;法律也能夠把竊賊給以刑法的制裁,但是不能使人成為伯夷那樣有廉潔、有志氣的人。孔子教育的徒弟有三千多人,每一個人在家孝敬父母,出門尊敬長輩,言為世則,行為世法,一言一行,都能成為世間的表率,是依靠教育所成就的啊!
《群書治要·史記》載:“漢興,破觚而為圓,斫雕而為朴,網漏於吞舟之魚,而吏治烝烝,不至於奸,黎民艾安。由是觀之,在彼(道德教化)不在此(法制的嚴苛)。” 意思是說,漢朝興起,去掉棱角而力求宛轉,免去繁文縟節而提倡質朴,法網寬疏得可以漏掉能吞噬船隻的大魚,可是吏治卻蒸蒸日上,誰也不敢為非作歹,百姓和美安定。由此看來,治理國家重要的是道德的引導,而不在於刑罰的嚴酷。
《群書治要·漢書》說:“以禮義治之者,積禮義;以刑罰治之者,積刑罰。刑罰積而民怨背,禮義積而民和親。故世主欲民之善同,而所以使民善者或異。或導之以德教,或驅之以法令。導之以德教,德教洽而民氣樂;驅之以法令者,法令極而民風哀。” 意思是說:用禮義治國者,積累的就是禮義;用刑罰治理國家者,積累的就是刑罰。刑罰用多了人民就怨恨背叛,禮義積多了人民就和睦親愛。本來世代君主都想讓人民德行美好的意願是相同的,但用以使人民德行美好的辦法卻不同。有的是用道德教化來引導,有的是用法令來驅使。用道德教化引導,德教和諧時人民的精神狀態就表現出歡樂;用法令來驅使的,法令嚴酷而民風就呈現出哀怨。
中國的文化傳統不同於西方的宗教文化,是一種重視倫理道德因果教育的聖賢文化,注重通過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宗教教育等形式培養德才兼備的人作為官吏的候補,並進而從官吏的選拔、考核、監察、獎勵、培訓和管理制度上落實了“進賢受上賞,蔽賢蒙顯戮”的主張,保証了德才兼備的人被選拔到領導職位上。換言之,這種政治制度同時兼顧了公平正義和仁慈博愛兩個方面。所以中國歷史上的理想政治制度是聖賢政治。在這種政治制度中,所有的制度建設和改革都是圍繞著如何把人培養成為一個好人、並把好人選拔到領導位置上而設計的,其結果是“賢君之治國,其政平,吏不苛,其賦斂節,其自奉薄,不以私善害公法,賞賜不加於無功,刑罰不施於無罪,害民者有罪,進賢者有賞,官無腐蠹之藏,國無流餓之民。”“善為國者,御民如父母之愛子,如兄之慈弟。見之飢寒,則為之哀。見之勞苦,則為之悲。”(《群書治要·六韜》)
聖賢政治所達到的是高於“不能欺”和“不敢欺”的“不忍欺”(《群書治要·史記》)的理想效果。在《群書治要·體論》中也說到:“德之為政大矣,而禮次之也。夫德禮也者,其導民之具歟。太上養化,使民日遷善,而不知其所以然,此治之上也;其次使民交讓,處勞而不怨,此治之次也;其下正法,使民利賞而歡善,畏刑而不敢為非,此治之下也。”意思是說:用道德教化是第一位的,禮法則緊隨其后。道德與禮法都是引導人民的工具啊!遠古時代的道德教化,使人民日益轉向善良,卻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轉向善良,這是最好的治理;其次,使人民互相禮讓,身受勞作之苦而並無埋怨,這是次一等的狀況;再次就是用法規來糾正,使人民因利益得到保障而喜歡從善,因畏懼刑罰而不敢做非法之事,這是最末一等的治理。
而廢棄聖賢政治不用的結果,在《群書治要·六韜》上也有所說明:“君以世俗之所譽者為賢智,以世俗之所毀者為不肖,則多黨者進,少黨者退,是以群邪比周而蔽賢,忠臣死於無罪,邪臣以虛譽取爵位,是以亂世愈甚,故其國不免於危亡。” 意思是說,國君把世俗(大眾)所稱道的人當作有賢能智慧的人,把世俗(大眾)所詆毀的人當作不肖之人,那就會使黨羽眾多者被提拔,不結黨者被排擠。這樣奸邪勢力就會結黨營私而埋沒賢能的人,忠臣無罪而被置於死地,奸臣用虛名取得爵位,所以社會更加混亂,國家也就難免陷於危亡的局勢了。可見,如果社會大眾的道德素質和理性能力沒有達到一定的水平,採取西方式民主政治的后果更加不堪設想。
總之,無論是聖賢政治還是民主政治,都是以一定的公民道德素質和理性能力為基礎才能達到理想效果。忽視了人的道德素質提升而僅僅關注民主制度的推行無法從根本上解決由於人的良心泯滅而導致的種種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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