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 巍 錢 慧
我國智慧醫療存在的問題
(一)互聯網及數據安全存在隱患
智慧醫療的建設過程中會產生海量數據,包括個人健康信息、醫護人員工作信息、藥品設備信息等,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然而,目前國家層面的相關法律和政策還不盡完善,如有關病歷資料保護的法律或文件(《刑法》《侵權責任法》《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等)中多為宣示性條款,可操作性較差。
(二)高新技術有待突破
智慧醫療由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等眾多高新技術作為運作核心,因此任何相關技術方面的突破都將對智慧醫療的發展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包括FRID等智能感知技術、3G/4G等信息互通技術、雲計算等信息處理技術。具體問題,例如如何能夠長期精准地採集數據﹔網絡傳輸如何實現安全穩定﹔如何實現身份認証、責任可溯﹔如何建成高拓展性、高容錯性、滿足不同存取訪問需求的數據平台以適應高速增長的醫療數據規模等。
高新技術也是新型醫療模式的催化劑,例如基因組學、蛋白組學、分子影像、大數據等現代醫學技術的迅猛發展催生了精准醫療時代,通過差異化治療能夠使更多患者獲得療效。然而,目前許多先進的醫療器械仍需從國外高價進口。
(三)商業模式不夠成熟
第一,傳統醫療和移動醫療在完整的醫療生態圈中缺一不可,但目前二者的運營邏輯與發展規律不同,融合面臨一定的阻礙。第二,當前移動醫療技術僅限於數據收集與傳輸等基礎功能,尚無法達到專業需求。第三,關於資質問題,2014年衛計委頒布《關於推進醫療機構遠程醫療服務的意見》,規定“非醫療機構不得開展遠程醫療服務”,而許多APP沒有遵循這一原則。目前醫療與健康的概念有所混淆。與健康領域不同,醫療領域有法律邊界,存在合法資質問題,涉及醫療需要相關執照。第四,企業等投資方尚沒有發現智慧醫療可靠的盈利模式。例如,阿裡健康截至2015年3月,年度虧損約8000萬人民幣,折射出當前移動醫療缺乏具體盈利模式的尷尬現狀。由於可靠盈利模式的缺位,2015年下半年互聯網醫療也開始逐漸降溫。另外,雖然可穿戴設備市場快速發展,但目前尚未形成一個健康產業圈,監測數據無法得到有效利用,需要與醫療體制相結合,形成全產業鏈。
(四)標准體系不夠完善
第一,各類標准復雜凌亂。智慧醫療涵蓋藥品器械、電子信息、節能環保等諸多領域,涉及移動傳感、網絡通信、信息處理、應用終端等諸多環節,但尚缺乏明確的標准規范體系。第二,部分過往標准於目前也已無法適用,需要增刪或微調。第三,不同醫療機構間信息系統建設發展不均,各設備供應商之間遵循的規范標准也尚不統一,導致醫療行業的信息採集與共享還存在一定阻礙。
(五)民眾接受度有待提
第一,部分民眾對於生命體征監測等疾病預防形式重視不足,部分民眾則又對醫學有不切實際的期待。第二,線上醫療較難獲取患者信任,患者付費意願不高。第三,智慧醫療產品的使用需要額外的知識或技術培訓,然而目前我國醫療領域供遠小於求,醫護人員可能缺乏較強的學習動機,或在原本的高壓工作下無法擠出碎片化時間。第四,醫院智慧醫療投入的資金來源可能存在問題,目前基層醫院設施相對落后。第五,一些醫療衛生主管在智慧醫療如何落地方面缺少經驗。
相關對策建議
(一)強化法律保障和頂層設計
政府應加大對智慧醫療的研究力度,盡快完善法律制度及頂層設計。一方面有助於保護個人隱私及機構機密信息,一方面有助於打破行政壁壘,實現橫向跨部門合作,實現數據融合、共建共享。國家衛計委也表示,近期主要工作包括:一是加快落實推進國務院重要文件,如《關於促進雲計算創新發展培育信息產業新業態的意見》《關於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關於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等。二是加強頂層設計,包括科學規劃“十三五”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設﹔組織推進健康醫療大數據的應用發展﹔探索推進行業關鍵技術應用﹔加快“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建設。
(二)加強政策支持和創新人才培養
面臨技術局限,我國亟需加快培養健康與信息技術復合型人才,以完善我國醫療技術產業。例如,2016年3月,美國哈佛大學醫學院全球教育部與美國麻省醫療國際集團在滬舉行了“中美醫療合作共建暨中美醫療頂尖人才培養計劃”,人才的輸送培養是該合作的重點之一。另外,國家也可通過資金或政策支持鼓勵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或產品,同時考慮實現規模化生產以降低推廣成本。
(三)結合企業服務模式創新和資質審核
企業方面,服務模式亟需探索和創新,應綜合考慮產品的服務成本、服務資質、服務內容與服務質量,滿足不同人群的醫療需求。例如,在無法接觸醫療的情況下,阿裡巴巴嘗試以接觸團隊和支付的方式替代,是一個有益的探索。政府方面,也可考慮適當支持,例如是否可以在醫保與保險公司費用管控的基礎上,通過試點進一步放開醫療保險接口給移動醫療系統(廣州婦兒醫療中心已接入醫保支付接口實現醫保實時結算以方便住院患者)。
目前的智慧醫療模式大致分為三種,可供參考。一是“互聯網+醫生”模式,將醫生互聯為患者提供溝通渠道,但隻能解決醫療外圍問題,如健康咨詢、挂號等。二是“互聯網+單一醫院”模式,將醫院的服務流程進行自動化改造,通過支付寶、微信、掌上醫院等方式提高就醫效率。但如果一味強化三甲等上級醫院的服務,缺乏基層服務保障,不利於分級診療的推進。三是“互聯網+醫院聯盟+醫生”模式,以聯盟共享方式整合區域醫療資源,構建智慧醫療平台。例如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邵逸夫醫院以分級診療為核心、以實體醫院為支撐,打造移動智慧雲醫療平台,具體包括醫醫協同平台(納裡醫生)、居民健康服務移動平台(納裡健康)、雲影像平台等三大核心應用。
(四)成立專家團隊構建安全體系
建議在政府主導下,成立專家團隊,建立標准安全體系建設,就行業規范、行業信息安全、技術標准等方面形成一套較為可靠的參照。國家衛計委目前也正就信息安全及標准規范進行強化管理,包括研究制定行業信息安全規劃,推進落實《人口健康信息管理辦法(試行)》,建設信息標准應用平台,健全標准測試、安全審查、等級保護和電子認証服務體系等。
(五)加強引導並強化示范推廣效應
公眾方面,需要科普基本醫學知識,推廣健康的生活習慣與生活理念。醫護人員方面,需要加強引導,鼓勵有效使用智慧醫療產品提高工作效率。醫院方面,需要尋求一個適合的運營模式。或可參考紹醫健康雲平台的非營利模式,但對醫生進行一定的補貼,費用主要來自第三方藥品和保險。監管機構方面,要監督、提升市場提供的產品與服務質量,讓公眾放心,讓醫護人員獲得便利。
可考慮以智慧城市為依托來推進智慧醫療發展,加快實現智慧家庭、社區智慧中心、基層醫療機構與醫院“點對點”的互聯互通和系統整合。明確醫院、醫療機構、社區衛生中心、自助醫療站點與家庭健康醫療的分工體系,以市場化推進為抓手,開展智慧家庭和智慧社區試點。另外,地方醫療機構也可採用地域試點推廣的方式。
總體而言,智慧醫療是深化我國醫療改革的重要手段,也是我國新型城鎮化,特別是智慧城市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如能從多個維度推動智慧醫療及其產業的建設,積極突破上述困難與瓶頸,將加快健全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不斷提高醫療衛生水平,早日實現健康中國。(作者單位:國家發改委中國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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