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學篇
互聯網+推動文化發展升級換代
傳統文化行業在運營中革新觀念
有學者認為,“互聯網+”模式中的“+”是指用互聯網思維改造或改變傳統行業,旨在促進互聯網與各產業的融合創新,在技術、標准、政策等多個方面實現互聯網與傳統行業的充分對接,使傳統文化行業在運營與發展中革新觀念,利用技術破除地域、組織、行業對自我發展的束縛,積極探索前沿技術創新及成果轉化,繁榮和活躍文化市場。
有學者指出,“互聯網+”理念在文化發展的實踐中推動著當代高科技與文化創意的跨界融合,是科技革命中范式轉換的必然成果,其核心要義在於通過更新思維方式和產業運作方式,帶動和實現發展路徑和模式的升級。
“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激發文化活力
創客、威客、極客、數客等人才脫穎而出
有學者認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作為一個理論話題,意在說明我國創業者群體越來越多元化,而且與文化科技相融合,創客、威客、極客、數客等文化創意類復合型人才,將在這輪新產業、新業態、新產品的培育與發掘中脫穎而出。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激發全民創新、創造與創意的活力,是進一步提升文化治理能力和體系現代化的要求,這需要以改革的思維打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引擎,營造有利於大眾創業、市場主體創新的政策制度環境。
有學者認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作為一個實踐話題,是我國經濟社會深化改革的重要戰略,是繼上世紀80年代“個體戶”創業潮、90年代“網絡精英”創業潮之后的第三次創業潮。而文化科技的創新、創意與創業在此輪高潮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成為“雙創”戰略的引擎。“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推動與實踐,涌現出創客空間、創客總部、京西創業公社、極地國際創新中心、3W咖啡館等一批較為活躍的眾創空間和各類創新孵化機構。
文化助力非首都功能疏解
文化資源仍有制約因素
有學者認為,文化在京津冀協同發展中應發揮“排頭兵”的作用。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要明確京津冀區域的功能定位,在此基礎上加速推進京津冀區域合作。北京作為“知識型+服務型”城市,重點發展高端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和文化創意產業等優勢產業,優化區域功能布局。發揮品牌企業的影響力,推動文化產業跨界融合、創業投資。在北京向津冀進行輻射和帶動的層面上,在京的百度、京東、新浪、搜狐等高科技文化產業“准航母群”可以總部經濟的形式,將產業下游的服務性行業以產業轉移的方式轉移至周邊,既減輕自身發展包袱,又可以通過產業鏈的拓展與創新推動產業升級。
有學者指出,一體化是一個各系統要素重新配置的過程,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的過程將大幅提升產業協作、企業協作和資源整合的機遇,但也存在一些亟待突破的障礙或制約性因素,如行政管理的分割讓區域內的文化資源難以實現高效整合﹔京津冀文化協同的程度相對較低,沒有形成高低搭配的合理產業布局等﹔京津冀三地的財政實力、經濟水平、消費成本等存在顯著差異,三地之間沒有形成一體化發展的文化認同,這將制約著文化整合、文化合作的深入開展。
文化立法進程不斷加快
文化產業發展不斷提速
有學者指出,文化立法是我國法律體系中的短板。2015年我國加快文化立法的進程,全面開啟了文化立法的新篇章。文化立法的必要性和緊迫性與新形勢下文化的大發展大繁榮密切相關,與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相關,與文化生產及產品的日益豐富相關。
有學者認為,建立覆蓋全社會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努力實現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是我國2020年文化改革發展的重要目標之一,但公共文化設施建設相對薄弱、公共文化投入率偏低、管理體制和經營方式混亂、人員配備不足、社會力量發展公共文化服務渠道有限等因素,制約著我國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文化產業發展迅速,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的趨勢日益明顯。但協調文化產業的雙重屬性、規避文化產業發展中的亂象、促進文化與各行業融合發展、加強對外文化貿易與文化競爭力等因素,都需要文化產業法律體系的完善。(以上由北京社會科學院文化研究所博士王林生、中國人民大學文學院教授金元浦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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