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案
上半年,全國已問責了370多個單位的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和4700多名黨員領導干部。這意味著,2015年上半年責任追究總人數超過2014年全年責任追究總人數,其中近半數為黨組織“一把手”。
今年以來,責任追究成為黨風廉政和反腐敗工作的突出特點。從中央到各地,紛紛出台文件,列出責任清單,進一步明確規范了落實“兩個責任”的主體、內容和責任追究形式。有些省市明確提出“終身追責制”,責任追究不因領導干部工作崗位或職務變動而免責。
今年前10個月,交通運輸部對13名履行“兩個責任”不力的領導干部予以問責﹔遼寧省因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問題追責668人﹔湖南懷化324人因履行“兩個責任”不力被問責……
中紀委研究室處長蘇靜說,突出問責根本目的在於強化領導干部的責任意識,增強主體責任的敬畏感和震懾力。通過問責一個,警醒一片,推動責任落實到位。
近年來,一些地方和部門系統性腐敗、家族式腐敗發生,涉案人數之多、金額之大,令人觸目驚心!反思這些案件的發生,除去腐敗分子自身的主觀原因,也有客觀環境的誘因。“這恰恰反映出一些地方和部門黨組織‘一把手’治黨不嚴。”中央黨校教授張希賢說,主體責任虛化,甚至失位、缺位,這為主觀惡行的滋生提供了土壤。
不可否認,仍有些“一把手”認為隻要自己不犯錯誤就沒問題﹔有的則認為,黨風廉政建設是紀檢部門的事,與自己關系不大,自己當起“甩手掌櫃”。
“強化問責不是目的,而是為了喚醒敬畏,尤其是一把手,真正把主體責任這份沉甸甸的責任扛起來,建立起嚴格的行為規范。”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說。
中國紀檢監察學院近期就糾正“四風”有關情況展開調查,結果顯示省級、省級派駐、市級、中央企業四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為所在部門主要負責人抓作風建設“非常好”以及“較好”的分別佔90.2%、88.3%、82.1%、82.2%。相對應的認為糾正“四風”工作成效顯著的分別佔45.5%、42.1%、40.2%、32.9%。
可見糾正“四風”的工作成效與主體責任的落實情況成正比。“哪裡的主體責任落實不好,哪裡的黨風廉政建設就會出問題,哪裡的主體責任落實到位,哪裡的反腐敗工作就有新進展。”汪玉凱說。
主體責任追究釋放哪些反腐新信號?
信號:調任?退休?主體責任追究無“后路”可退。
今年中紀委首次通報黨風廉政追責典型案例中有一則比較特殊:交通運輸部長江航道局所屬長江航道規劃設計研究院多次發生組織持因私護照出國(境)活動,違規發放補貼等嚴重違紀問題。問題的發現,讓即使已退休的原黨委書記、副局長李偉紅因履行主體責任不力被通報批評。
離開了原崗位脫不了責,甚至退休也脫不了責——這為那些“明哲保身”的黨委書記、紀委書記發出“斷其后路”的強烈信號。“兩個責任”是硬約束,而非軟任務﹔黨委的主體責任實行“終身追責”,倒逼各級責任人把應盡的責任擔當起來。
信號:抓早抓小,落實主體責任要沖著紀律去。
盤點通報的案例不難發現,公車私用、違規發放補貼、辦公用房超標……很多都是“小事”。這表明,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意圖之一,就是把嚴明的紀律體現在日常管理監督之中,抓早抓小。
黨員干部往往是從“破紀”開始,進而“破法”。“作為黨風廉政的第一責任人,自己不貪不腐僅僅是底線,更要把敢於擔當,作為可貴品質。”河南省內鄉縣委書記李長江說,對下屬出現的問題苗頭,多咬耳朵扯袖子,讓多紅臉出汗成為常態。
信號:記住,這是常態
“主體責任不是新增加的義務,是黨章賦予各級黨組織的政治責任。過去一直有但卻失之於軟,現在則是問責起來真問、真抓、真嚴。”高波說。
“抓黨風廉政建設是本職,不抓黨風廉政建設是失職,抓不好黨風廉政建設是瀆職。”汪玉凱說,現在不僅要“書記抓”,落實不好還要“抓書記”。
而論道,不如強化問責。高波說,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勢必越牽越緊,越往后隻會治黨越嚴、執紀越嚴、問責越嚴、監督越來越嚴、處分越來越重。通過主體責任的問責常態化、制度化,不斷推進全面從嚴治黨走向深化。 (新華網北京12月20日電 記者史林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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