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國與全面深化改革猶如車之兩輪、鳥之兩翼,兩者相輔相成、相互作用。全面依法治國是引領、促進和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方式和路徑依賴。要用法治思維正確處理法治與改革的關系,堅持改革決策與立法決策相統一,充分發揮立法的引導、推動、規范和保障作用。凡屬重大改革都要於法有據,需要修改法律的應當先修改法律,先立后改﹔可以通過解釋法律來解決問題的應當及時解釋法律,先釋后改﹔需要廢止法律的要堅決廢止法律,先廢后改,以保証各項改革依法有序進行。堅持在現行憲法和法律框架內進行改革,充分利用憲法和法律預留的改革空間和制度條件,大膽探索,勇於創新。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對確實需要突破現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改革試點,如果通過解釋憲法,通過法律的立、改、廢、釋等措施不能解決問題,也可以採取立法授權試點改革的方式,經有關機關依法授權批准,為改革試點工作提供合法依據。
全面從嚴治黨必須堅持依法治國這個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和社會的基本方略和法治這個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堅持依憲執政、依法執政,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領導立法、保証執法、支持守法、帶頭守法。堅持把黨的領導貫徹到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全過程,落實到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以及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各方面,堅持黨的領導與社會主義法治的高度統一,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堅持把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同依法執政基本方式統一起來,把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能、開展工作統一起來,把黨領導人民制定和實施憲法法律同黨堅持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統一起來。善於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善於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善於通過國家政權機關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善於運用民主集中制原則維護中央權威、維護全黨全國團結統一。
立足於“四個全面”的總體戰略布局,我們不僅要認識到全面依法治國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要內容,是全面發展人民民主的根本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內容和主要途徑,是深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內在需要,是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基本途徑,是反腐治權的治本之道,是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和法治國家的必然要求,還應當從以下幾個角度,進一步深化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意義的理解:其一,從依法治國的價值功能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其二,從依法治國的問題導向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解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面臨的一系列重大問題,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規范制約公權力、保障人權充分實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要求和必由之路。其三,從“四個全面”的內在關系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全面從嚴治黨、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障。其四,從黨和國家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有利於更好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有利於更好維護和運用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有利於更好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有利於使我國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實現我國和平發展的戰略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