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興東 胡懷亮
編者按:“互聯網+”浪潮將顛覆性地改變網絡治理的邊界,直接挑戰傳統社會治理模式,倒逼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走向現代化。在每一個“互聯網+”的領域,都將拷問和挑戰政府執政理念和能力。這其中,無論是思維模式,還是手段與方法,都需要與時俱進,才可能有效防范安全與風險不斷累加的預見和不可預見危險。可以說,“互聯網+”的安全問題,絕對不是網絡本身的安全,事關網絡空間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互聯網+”呼應的是一個新時代的到來。數十億用戶同時在線使得真正的網絡空間正式形成,一個網絡空間超越現實空間,並且主導現實空間的新時代全面到來。網絡空間給人類社會經濟和生活帶來了巨大的變革,帶動新一輪時代的變革浪潮,進入一個全新的繁榮新階段。但是,也給整個時代、各個國家和每一個企業與個人,帶來了全新的安全與風險。全球化、虛擬化、即時化的網絡空間,成為主導整個人類世界運行的主導性空間,實時動態的大數據是網絡空間的神經系統,是網絡空間以及網絡空間主導現實空間的紐帶,也是網絡空間安全問題的新核心。
網絡安全已經進入大數據時代。數據相關的制度亟需建立,新舊制度的沖突,以及新型治理能力的缺乏,都將激化安全與風險問題。國內數據政策、國與國數據流動制度、全球數據規范等,以及當下中美網絡安全沖突、銀行審查制度風波和反恐法草案風波,本質上也是大數據制度的沖突。最近幾年頻頻發生的數據泄露事件和中美沖突,都昭示著雲環境下,大數據風險已經突破了單個公司的可控范疇,成為社會性風險和國際爭端的新熱點。數據安全、用戶的體驗以及行業發展,三者如何找到一個均衡點是在這個復雜數據環境下,面臨的新挑戰。國家層面,跨境數據流動的規則和制度將成為網絡安全的制高點。
本文前兩部分介紹“互聯網+”時代下安全與分險的本質與內涵,第三部分以當前熱度極高的“互聯網+打車”的典型案例,具體分析“互聯網+”時代的安全與風險及其應對。
一、“互聯網+”安全與風險的本質
“互聯網+”的文章和書籍已經汗牛充棟,但是,說得越多,人們可能更不清楚“互聯網+”是什麼。站在時代的角度,事實上“互聯網+”就是人類社會經濟和生活等各類活動從現實空間越來越轉移到網絡空間。也就是人類生活的主導性空間從有史以來的現實空間換擋到全新的網絡空間。而“互聯網+”行動就是我們各行各業向網絡空間大轉移,是將我們的主舞台從現實空間切換到網絡空間。深刻理解網絡空間既是我們完成“互聯網+”的重中之重,也是理解新的安全與風險的關鍵。
所以說,“互聯網+”浪潮是一個雙輪驅動的過程。變革與風險是同一枚銀幣的兩面。個人、企業、社會和政府,如何完成整個人類有史以來最壯觀的大遷移?既最充分享受互聯網文明帶來的好處,也把由此帶來的安全與風險降低到最低。最直觀地說,在一個即將到來的10億人(全球數十億人)同時在線的新時代,在大家同處一個可以“所有人對所有人”大規模實時互動的時代,個人、企業、社會和政府等等各個層面的所有一切,都需要轉變過去既定的“游戲規則”,與時俱進,也需要切實應對由於空間和游戲規則的改變所帶來的安全與風險。
比如,我們的政府在現實空間中有著全球著名的領導力和行動力,創造了30多年的增長奇跡與政府能力密切相關,包括釋放社會和市場能量的公共政策。但是,我們的政府在網絡空間有著同樣的領導力和行動力嗎?答案是很尷尬的。所以,政府很需要“互聯網+”,需要重塑網絡空間的領導力。我們很多在現實空間取得非常成功的行業和企業,它們在網絡空間也缺乏領導力和行動力。所以,從現實空間到網絡空間的切換,不僅僅相當於主場的轉換,而且是一場觸及“靈魂”的自我變革和涅槃。
1. 國家角度
從國家的角度看,“互聯網+”是網絡強國的一系列行動計劃。網絡強國理念,不是簡單的一個國家的網絡強,也不是一個國家的網絡產業強,而是整個國家在網絡空間,或者說網絡時代的強大和繁榮。習總書記說的中國夢自然包括網絡強國夢,實現這個夢想就需要一系列“互聯網+”行動。這個行動涉及每一個個人、每一個企業、每一個機構和我們的政府。在網絡空間主導的時代,中國如何在生產力、國防力、治理力和文化力方面,實現強國夢,對於中國人,尤其是國家機構必須時刻頂著的一根弦。
2. 個人角度
個人是最活躍的主體,向網絡空間的轉移,通過智能手機、iPad和可穿戴設備,通過微博和微信,已經在如火如荼進行之中。尤其是兒童、青少年,他們已經全盤接受並習慣生活在網絡空間。所以,個人的“互聯網+”不需要政府來操心了。而我們的企業和政府本身,如何完成向網絡空間轉移,而且通過這場轉移,變挑戰為機遇,我們能夠實現跨越式發展,走向強大,就是當下日夜操心的事情了。
3. 政府角度
站在政府的角度,“互聯網+”浪潮中政府份內的事情主要有三件。三件事情,角色不同,使命與責任不同。首先,作為客體的身份,在個人、企業和社會作為主體的“互聯網+”行動中,做好服務,制定國家戰略,完善頂層設計,建設相應的政策法律制度環境,尤其是完善基礎設施,有效降低門檻和成本。其次,作為主體之一的身份,在“互聯網+”治理中發揮重要作用。第三,作為幾乎唯一的的主體,在“互聯網+”國家安全中發揮主導性作用。后兩者,需要再深入說說。
在市場能夠發揮作用和社會能夠發揮作用的領域,政府如何重新擺正位置,如何從傳統的全知全能思維模式轉變為甘於擔當真正的公共服務的角色,這是政府在“互聯網+”浪潮中需要學會的第一課,也是需要過的第一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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