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讓老百姓守法、信仰法治,法律首先得對老百姓確有好處,能夠切實保障老百姓的權利,而不是僅實現管制、約束功效。大多數老百姓感覺到他的權利能夠通過法治得到充分的保障,甚至他不曾知曉的權利通過法治得到了、豐富了、拓展了,他能不相信法治嗎? “讓法治成為人民心中的信仰、良法善法有實現保障人民權利的能力、法制要易操作易實現”,這三條如果能在建設中國法治社會的進程中先期做到,實現全民守法就會“自然而然”、“水到渠成”。
2014年10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把法治中國建設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前進方向,也是建設法治中國的基本遵循。按照總目標的要求,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則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可期,建設法治中國可待。
從今天開始,《法制日報》視點版推出“法治中國 權威訪談”欄目,邀請權威人士多維度解讀“法治中國”的深刻內涵。
58歲的宋文高風風火火走進四川省青神縣人民法院一樓,向左一拐,越過第一間辦公室的門,就邁進他“坐堂”的地方——門上標有“訴非銜接人民調解室”的房間。
身為當地一鄉鎮司法所所長,宋文高憑啥在縣法院有間辦公室?
青神縣法院訴訟中心副主任鄒翔告訴前去採訪的記者,老宋從事人民調解工作逾30年,自眉山市法院系統兩年來推行“訴非銜接”機制創建至今,老宋受邀進法院任特邀調解員。
“訴非銜接”即“訴訟與非訴訟的銜接配合”簡稱,源於最高人民法院探索“為充分發揮人民法院、行政機關、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力量,促進各種糾紛解決方式相互配合、相互協調和全面發展,做好訴訟與非訴訟渠道的相互銜接,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多可供選擇的糾紛解決方式”。
截至記者到青神縣採訪時,老宋依托法院調解收案110件,成功調解80件,把大多數遞進法院的訴狀糾紛,穩妥地解決在法庭之外。老宋的調解佳績令法官佩服,老宋也由此成了公認的“金牌調解員”。
老宋明白,同樣做調解工作,他在鄉鎮司法所積累了數十年的調解經驗,如今得以在法院精心搭設的這個“訴非銜接”平台上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發揮。
法治信仰源自權利保障的實現
辛鳴教授坐在中央黨校研究室的一間辦公室裡,聽到記者介紹上述採訪經歷后,對記者說:“法治意識、法治制度不僅僅體現在司法環節,更要體現在之前的社會民眾生活全過程中,包括老百姓日常生活利益調節機制也好、矛盾糾紛調解機制也好,像這樣把利益訴求的調解制度的渠道疏通好,就可以讓民間糾紛在法院大門外消化掉相當的比例。”
話題轉至全民守法,這位教授提出這樣一個問題:“習近平同志講要讓法治成為人民心中的信仰。那麼,老百姓為什麼要信仰法治呢?”
“馬克思講過一句話,說‘人所奮斗的一切都跟他的利益有關’。”辛鳴說,由馬克思的這句話聯想到信仰,信仰說到底就是真信一個東西。為了那個東西,我願意付出很高的代價,甚至生命。因為我認為它值得付出。共產黨人信仰共產主義,甚至犧牲一切再所不惜,靠什麼?靠得是覺悟。
顯而易見,老百姓法治信仰的形成不能僅僅靠覺悟,或者說不能首先靠覺悟。辛鳴相信,如果老百姓認為守法沒有好處,不能獲取到利益,任何空喊全民守法或試圖強迫命令全民守法的努力,都不管用。
青神縣人民法院“訴非銜接人民調解室”的口碑為什麼在當地百姓中不脛而走,“金牌調解員”老宋熟悉老百姓打官司的“小九九”:
上法庭,必然耗時間、耗精力,破費錢財,因為不太懂法律法規,還要請律師,到法庭上不允許胡亂吵嘴,與對方論戰情緒激烈、氣上加氣……
辛鳴給出相應的解讀:即使法律已是良法、善法,執行法律也足夠嚴格,但是如果執行法律成本太大,程序太繁瑣、復雜,老百姓也沒有精力和時間動不動跟別人上法庭打官司。
“老百姓憑什麼相信法律、信仰法治?”辛鳴認為,“想讓老百姓守法、信仰法治,法律首先得對老百姓確有好處,能夠切實保障老百姓的權利,而不是僅實現管制、約束功效。大多數老百姓感覺到他的權利能夠通過法治得到充分的保障,甚至他不曾知曉的權利通過法治得到了、豐富了、拓展了,他能不相信法治嗎?”
話題由具體轉為抽象后,辛鳴再次設問:“什麼樣的法治能保障老百姓的權利?”
辛鳴給出的回答很明確:“科學立法——站在人民的立場上,反映人民的訴求,維護人民的根本權益。要想讓老百姓相信這個法,這個法就要成為良法、善法,能夠實現真正保障人民權利的能力。”
隨著話題延伸,辛鳴又一次設問:“當今中國社會有很多法律是良法、善法,為什麼一些百姓並不寄予很大的期望呢?”
辛鳴認為,盡管國家設定了法律秩序和法治要求的框架,但不少人一旦遇到難處,寧願找關系、走后門,因為他們覺得守法低效、費時費力。在這些人眼裡,法律制度猶如一根橡皮筋或一團橡皮泥,隻要有人脈,疏通關系,萬事亨通。
——明明是一些不敬重法治、不遵守法律的人,偏偏能夠違法獲取巨大利益和好處。
——明明是國家法律,卻變成個別人謀取部門和部門中個人利益的工具……
如果社會頻頻發生如此情形,人們怎麼可能對法治抱有信心呢?
辛鳴認為,“讓法治成為人民心中的信仰、良法善法有實現保障人民權利的能力、法制要易操作易實現”,這三條如果能在建設中國法治社會的進程中先期做到,實現全民守法就會“自然而然”、“水到渠成”。
“法治教育的前提,就是前面提到的三條﹔遵守法治的前提,也是這三條。”辛鳴把上述三條統稱為“全民守法基礎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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