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禮
三、互聯網管理從來不是為了限制網絡自由,而是為了保障網絡自由
自媒體需不需要管理,這取決於自媒體到底姓“公”還是姓“自”。毫無疑問,博客、微博、微信不是個人的日記本,發布在這些地方的言論也不同於私人日記。雖說是個人平台,但其載體卻是開放、公共的互聯網。互聯網的特性能讓一條發在自媒體上的信息瞬間傳遍全球。這些信息一經發出,就可能產生社會影響,因此自媒體上的言論絕非“一個人自己的事”。因此,當人們在微博、微信等地方發布不負責任的言論,對他人的權利、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造成現實的危害時,必然要受到政府的管制和法律的制裁。
其實,政府管理網絡言論,不是不讓人們批評政府,而是保障社會的基本秩序。2013年5月,哈佛大學的一個研究團隊在《美國政治科學評論》上發表了一篇有關中國網絡管理的論文。他們通過跟蹤分析近1400個中國社交媒體和論壇中的1100萬個帖子后指出,中國政府刪帖的目的並不是阻止民眾批評政府,而是為了遏制可能發生的集體行動。他們認為,中央政府並沒有遏制批評信息的傳播﹔隻有當集體行動的隱患出現時,相關網絡信息才真正被視為危險。這一研究在美國政治學協會年會成為一個焦點。盡管他們研究的樣本有限,未必全面,但是大致反映了中國政府對待網絡言論的一種態度。這種態度是有著堅實的民意基礎的。網絡給中國人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言論空間和訴求平台。但是網上言論,泥沙俱下,甚至出現暴力傾向,這成為社會的共同擔憂。澳大利亞學者詹姆斯??雷柏德研究表明,在中國,84%的調查對象認為網絡應該被管理,85%認為政府應該是網絡的管理者。這些研究從一定程度上說明,面對網絡這樣一個新生的、充滿不確定性的事物,人們更加希望政府有所作為,確立規范,促進網絡健康發展。
自律越多,管制越少。網絡自由的推進,需要網民自律意識的提高。自由的最高境界是自律的自由。自由不是為所欲為,而是可以做到“有所不為”。沉迷於游戲的青少年看似享有不受約束的自由,實際為游戲所控制,這種隨心所欲恰恰是最大的不自由。缺乏自律精神,像“網絡水軍”那樣受利益集團驅使,或者像“腦殘粉”一樣非理性地參與“罵戰”,人們所擁有的言論自由也會被綁架、被異化、被自己的不當行為所踐踏。每個網民隻有懂得網絡自由的邊界,即不違背國家利益、不違背法律和道德、不侵害他人權益,才能做到“從心所欲不逾矩”,才能真正理解和享有網絡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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