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峰 張國玉
治理方式的“三多三少”
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關鍵是改進治理方式,提高治理水平。當前,提升治理能力重在與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結合起來。具體來說,一要先理后管,多理少管﹔二要先策后決,多策少決﹔三要先領后導,少領多導。
第一,國家治理要先理后管,多理少管。理是理清、理順,管是監管、約束。所謂先理后管,強調國家治理首先要注重順勢而為,順理而治,即順應自然和社會發展之規律,順應事物發展的道理和情理。先梳理梳理哪些事情應該讓市場去管,哪些事情應該讓政府來管,哪些事情應
該交給社會去辦。厘清政府和市場、社會的權力邊界和作用范圍,讓“政府的歸政府,市場的歸市場,社會的歸社會”,把政府和市場、社會的關系先理清楚。隨著經濟社會的進步和發展,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完善,群眾的素質能力不斷增強,他們越來越知道干什麼、如何干。特別是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這就決定了現代治理要簡政放權,要多理少管。多理少管不是不管,市場和社會出了問題,政府該管必管,有時還要嚴管。放管結合是政府治理成熟的基本標志。
“多理”是要理清楚以下四點:一要多講治理的道理,多講治理的法理。要講清楚為什麼要做這件事,講清楚做這件事的依據和程序。二要多講治理的條理,分清輕重緩急,排好優先順序。比如,改革就要有時間表、路線圖和任務書,路要一步一步地走,治理也要一步一步地來,遵循客觀規律,既不能著急,也不能拖沓。三要多講治理的倫理,國家治理從根本上來說要追求社會的公平正義,這是最大的倫理。四要多講治理的情理和心理,要關注群眾的情緒,關注群眾的心理,這樣才能贏得他們的理解。
第二,國家治理要先策后決,多策少決。策是出主意、出謀劃策,決是選主意、綜合決斷。所謂先策,是說決策首先要“策”,就是調查研究,打開思路,拿出備選方案﹔所謂后決,就是在“策”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工整合,選擇決斷。所謂多策,就是發揚民主,多聽意見,多思考。調查研究是領導干部的基本功,“磨刀不誤砍柴工”。隻有在決策之前多花些時間去聽聽群眾和專家的意
見,制定的決策才會更切合實際,更能體現現代治理的要求。所謂少決,就是正確集中,“決”的次數要少,做決定的人數要少,不能大家一起來做決定,決策要及時,機遇要抓住,不能議而不決。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在黨的領導下,以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為內容,在全社會開展廣泛協商,堅持協商於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這就是強調國家治理離不開群眾參與,離不開民主協商。具體來說,一要堅持在國家治理層面開展立法協商和參政協商,二要堅持在政府治理層面開展行政協商,三要堅持在基層治理層面開展社會協商,充分發揮國家政權機關、政協組織、黨派團體、基層組織和社會組織多個渠道的協商作用,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構建程序合理、環節完整的協商民主體系。
第三,國家治理要先領后導,少領多導。領是領方向、領道路、領隊伍,導是引導疏導,是輔導教導。國家治理首先要讓人民群眾知道我們的前進方向和奮斗目標。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是黨領導人民群眾前進的方向,人人都有出彩的機會就是國家治理的目標。一般來說,下屬和群眾能力素質越低,就越需要領導干部多領少導﹔下屬和群眾的能力素質越強,就越需要領導干部少領多導。所謂“多導”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一要多引導,多在事前引導,重在目標和方向的引導、思想和情緒的引導﹔二要多輔導,是事中的及時輔導,是業務工作的輔導﹔三要多督導,是事后的督導,多檢查監督,多跟進反饋,這樣才能提高治理工作和領導工作的績效﹔四要多教導,重在提升下屬和群眾的能力素質,重在培養各類人才。
《黨章》規定,“黨在自己的工作中實行群眾路線,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把黨的正確主張變為群眾的自覺行動。”上述“三多三少”的治理方式有利於做到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有利於“把黨的正確主張變為群眾的自覺行動”,這也是國家治理所追求的最高境界。
(作者分別為國家行政學院中國領導科學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導劉峰,副秘書長、副教授張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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