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伊斯蘭教倡導團結,而宗教極端思想制造分裂
伊斯蘭教要求實現無差別的人類團結。伊斯蘭教打破了阿拉伯人固有的氏族、種族觀念。《古蘭經》提出,人類同出一源,都是阿丹(亞當)的后裔,是一個大家庭,至於種族、膚色、語言的不同則是為了相互認識和了解,絕對不能以此論貴賤。正如《古蘭經》所說:“眾人啊!我確已從一男一女創造你們,我使你們成為許多民族和宗族,以便你們互相認識。”穆罕默德在“辭朝演說”中講:“阿拉伯人不比非阿拉伯人優越,非阿拉伯人不比阿拉伯人優越﹔紅種人不比黑種人優越,黑種人也不比紅種人優越。”這些經文和聖訓,體現了伊斯蘭教對不同民族、不同種族的平等、寬容的思想,有利於增進人類的團結和友愛。伊斯蘭教提倡不同宗教間和諧相處,反對狹隘的宗教主義。《古蘭經》說:“你們有你們的報應,我也有我的報應。”此處“報應”意為“宗教”,即各有各的宗教,互不干涉,信教自由。
而宗教極端思想最害怕各族人民團結,他們離間干群關系、民族關系、宗教關系,甚至離間穆斯林之間的關系。他們鼓吹“異教徒”論,對黨員干部和不信教群眾採取“見面不問候、遇事不幫忙、有病不看望、死后不送葬”等極端做法,甚至煽動以暴力恐怖手段殘害“異教徒”。把堅持反對分裂的少數民族黨員干部、愛國宗教界人士以及廣大群眾,視為眼中釘、肉中刺,用“民族敗類”、“宗教叛徒”等惡毒用語進行辱罵,千方百計進行排斥和孤立等。這些極端思想和行為,與伊斯蘭教倡導的團結精神是格格不入的。
四、伊斯蘭教堅守中道,而宗教極端思想熱衷偏激
伊斯蘭教是講求“中道”的宗教。“中道”即中正之道,是伊斯蘭教的正道。“中正”一詞是阿拉伯語“瓦索托”的漢譯,具有“不偏不倚”之意。穆罕默德說:“最優美的事是中正之事。”《古蘭經》說:“我這樣以你們為中正的民族,以便你們作証世人,而使者作証你們。”伊斯蘭教提倡的中道,主要是指凡事都要堅持中正、均衡的原則,當行則行,行止有度,不要過分,反對偏激和極端。中道主張既要體現在宗教生活中,也要體現在社會生活中。在宗教生活方面,伊斯蘭教要求,穆斯林要拜主、紀念真主、贊頌聖人,但要講求適度,反對過分張揚。在社會生活中,伊斯蘭教既反對放縱對物質享受的追求,又反對苦行主義,而是取其中道而行之。伊斯蘭教傳入中國后,逐步與中華傳統文化中的中庸思想相融合,形成了獨具中國特色的伊斯蘭教中道思想。
宗教極端思想的特點是處處走極端,遠離了伊斯蘭教的正道,走上了“迷誤者的路”。他們把信仰真主和擁護世俗政權對立起來,提出“除了真主以外不能服從任何人”,煽動宗教狂熱,與世俗政權對抗。他們把遵從教規和遵守國法對立起來,宣稱隻遵循教法,不服從國法,教唆人們抵制政府的依法管理,甚至鼓動用武力推翻政權。他們把宗教功修和傳統文化、社會進步相對立,恐嚇和脅迫穆斯林群眾,不讓唱歌跳舞,不讓看電影看電視,不讓穿民族傳統服飾和現代服裝。這些主張和做法,違背伊斯蘭教中正、適度的根本精神,也與社會發展和文明進步背道而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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