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部主任兼新型城鎮化研究中心主任 張佔斌
二、《規劃》明確的幾項重點任務
新型城鎮化發展是一個國家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規劃》明確了四大戰略任務,即,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優化城鎮化布局、提高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推動城鄉發展一體化。
第一個戰略任務,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逐步解決長期進城的農民落戶問題。現在城鎮常住人口中有2.34億農民工及其家屬,如此大規模的人口處於“兩棲”狀態,在城鄉間“鐘擺式”流動,這從國家發展來說,是一個大的問題。這在經濟面上影響產業升級和內需潛力的釋放,在社會面上影響和諧穩定,在城鄉層面上影響“三農”問題的解決。推進農民工市民化,既是民生工程又是發展工程。《規劃》闡明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要按照尊重意願、自主選擇、因地制宜、分步推進,存量優先、帶動增量的原則,以農業轉移人口為重點,兼顧高校和職業技術院校畢業生、城鎮間異地就業人員和城區城郊農業人口,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規劃》提出,到2020年要讓1億左右有能力、有意願的農民工及其家屬在城鎮落戶。實現這個目標並不容易,但通過努力是可以做到的。解決1億人落戶,隻佔屆時農民工總量的1/3左右,主要是已經在城鎮長期務工經商和舉家遷徙人員﹔落戶的重點主要在縣城、地級市和部分省會城市﹔特大城市的人口還要嚴格控制。
第二個戰略任務,優化城鎮化布局和形態,以城市群為主體形態,促進大中小城市協調發展。《規劃》闡明,優化提升東部地區城市群,培育發展中西部地區城市群,構建“兩橫三縱”城鎮化發展戰略格局。在發揮中心城市輻射帶動作用基礎上,強化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的產業功能、服務功能和居住功能,把有條件的縣城、重點鎮和重要邊境口岸逐步發展成為中小城市。《規劃》對中西部地區的新型城鎮化有重點要求,總的方向是通過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努力再接納1億左右的人口。國家已確定在中西部地區建設一批重點開發區,要有序推進這些區域的城鎮化建設,注重在民族地區、沿邊地區培育一些區域性中心城市。發展中小城市、小城鎮是改善我國城鎮結構的主攻方向,有利於降低人口轉移成本、優化生產力布局,有利於減輕大城市的壓力、緩解城市發展與資源環境的矛盾。
第三個戰略任務,提高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增強公共服務和資源環境對人口的承載能力。《規劃》闡明,加快轉變城市發展方式,有效預防和治理“城市病”。加快產業轉型升級,強化城市產業支撐,營造良好創業環境,增強城市經濟活力和競爭力。優化城市空間結構和管理格局,完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增強對人口集聚和服務的支持能力。提高城市規劃科學性,健全規劃管理體制機制,提高城市規劃管理水平和建筑質量。推進創新城市、綠色城市、智慧城市和人文城市建設,全面提升城市內在品質。完善城市治理結構,創新城市管理方式,提升城市社會治理水平。《規劃》使城市發展、管理有了明確指南,對可持續發展建設得到落實。
第四個戰略任務,推動城鄉發展一體化,讓廣大農民平等分享現代化成果。《規劃》闡明,堅持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針,著力在城鄉規劃、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方面推進一體化。完善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加快消除城鄉二元結構的體制機制障礙。城鄉一體化不是城鄉同樣化。城鎮化並不自然導致城鄉一體化,如何在城鎮化的進程中使傳統的城鄉二元格局的利益分配由失衡走向平衡,實現國民利益分配均等化和無歧視,這需要更好地發揮政府的作用。《規劃》對牢牢守住18億畝耕地紅線,確保國家糧食安全作出安排。今后一個時期,隨著人口增加和城鎮化發展,糧食需求還將剛性增長,保障糧食安全的任務十分艱巨。《規劃》要求,要改變土地城鎮化快於人口城鎮化,耕地佔補平衡存在的問題,這樣設計有利確保國家糧食安全。
總之,《規劃》的發布,推進新型城鎮化發展,方向已明,主要任務已提出。要按著《規劃》的要求落實好,要保証《規劃》的權威性和嚴肅性,這樣新型城鎮化才會有一個好的起步。《規劃》的落實,關鍵是改革。從我國城鎮化發展歷程看,改革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當前,要配合《規劃》的推進,深化戶籍制度、土地制度、社會保障、財稅金融、投資融資、行政區劃等方面的改革,妥善處理關系城鎮化發展全局的幾個重大戰略難題,隻有這樣才能保証新型城鎮化的正確方向。同時,要把《規劃》推進與地方探索結合起來,發揮好地方的積極性和能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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