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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華官衙”如何回歸群眾路線?

2014年02月10日08:24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豪華官衙”如何回歸群眾路線?

  “樓改”不像“切豆腐”,改革面臨三難題

  多年來,關於新建樓堂館所的禁令不斷,但少數“豪華衙門”仍不斷涌現。國內一些地方也在悄然試水“樓改”,如浙江溫州去年4月率先在全國試水行政事業單位辦公用房制度改革,但近一年來步履艱難。

  原本打算建立“超標辦公用房集中統一管理”,即超標建設的有償使用﹔無法用於調劑的可市場化運作公開招租,規范國有資產處置行為,但辦公用房改革如今卻遭遇擱淺。

  溫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陳波介紹,一是“定標難”。根據2009年國家發改委公布的《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准》,縣級正職辦公室使用面積20平方米、副職12平方米,其直屬機關科級干部9平方米,科級以下6平方米。而這樣的標准與實際情況相差太大,難以“對號入座”。

  比如,一些縣處級領導的辦公室往往是“多功能廳”,集辦公、會客、小型會議、休息於一體,遠超12平方米。科級干部6平方米,實際上現有辦公用房沒有這樣大小的房子,那就要幾個科長合在一起辦公,大家擠在一起接待來客、打電話互相干擾。

  二是“切割難”。辦公房屋類型多樣,建好后結構、大小已確定,分割、調劑起來不像切豆腐,若超標幾到十幾平方米,無法“切”出來收回。有的單位獨門獨院,超出幾間房子、幾十個平方米,也難以騰出來給其他單位使用。

  記者調查發現,清理辦公用房超標,一是多佔的要退,二是“有余”的勻給“不足”的,三是超標面積處置拍賣。但現在多是“避風頭”心態。溫州一位處級干部說,“用房嚴重違規的多是領導,清房就是要動領導的特權,他如果不是真心改革,效果怎能落地?”

  在一些地方,還出現了“水過地皮干”式的“假改革”苗頭。為應付上級,該局局長、副局長搬到處長辦公室,處長搬到科員辦公室。

  “制度+問責”,讓違規者在奢華辦公室裡“坐不住”

  自1988年首個樓堂館所“限建令”(《樓堂館所建設管理暫行條例》)以來,國家層面發布的政府性樓堂館所管理文件超過十個。去年底中央印發的《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中,對辦公用房的管理專門設立章節,條目細化到7條,有利於規范和治理樓堂館所超標。

  興建豪華辦公樓既是一種鋪張浪費,又是官員“特權意識”的體現。一些群眾更質疑,建筑工程是腐敗高發領域,應關注是否有人因負責豪華辦公樓工程撈到了“意外之財”?

  “辦公樓豪華得像白宮,讓群眾怎麼敢往裡走?”中國浦東干部學院教授劉獻認為,“豪華衙門”之風早就該剎。“樓改”多年來屢陷“一陣風”式的困境,首先在於缺乏制度,多為突擊式檢查整改,沒有問責,最終不了了之。其次,財政預算存漏洞,豪華大樓屢屢獲批。

  “此類問題的嚴重性,絲毫不遜於‘三公’亂象。”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認為,一些地方領導帶頭“清房”可以降低改革阻力,但要長效遏制“第四公”,核心仍在於監督與懲戒。譬如“晒晒”樓堂館所“賬單”,對於超標面積限期騰退或沒收、拍賣,對辦公用房統一管理調配,加強剛性治理措施,可以有效避免改革“縮水、回潮”。

  (據新華社北京2月9日電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陸文軍、張和平、徐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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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萬鵬、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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