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區        注冊

北京:自住商品房明確為共有產權

2014年01月23日08:48   來源:新京報

原標題:自住商品房明確為共有產權

昨日,北京市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閉幕,政府工作報告共修改20處,其中對於“自住商品房”的表述明確為“共有產權性質”。據了解,早在政府工作報告征求各方意見階段,就已經吸納市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意見建議,累計進行了216處修改。

在涉及自住型商品房性質的條款中,報告做出的具體修改為,將“推行2萬套自住型商品房”修改為“推行2萬套共有產權性質的自住型商品房”。相應在今年的工作中,將“推進自住型商品房建設”,修改為“推進共有產權性質的自住型商品房建設”。

市人大代表、副市長陳剛在會議期間提出自住型商品房為“共有產權”性質,支持房地產市場中端群體的需求。購房人沒有經濟能力購房,可以由政府給予支持,再上市交易時根據產權比例,把政府那部分收益拿走。

報告還做出了其他修改,比如2014年“積極推動森林、綠地、河湖水系等”,修改為“積極推動森林、綠地、濕地、河湖水系等”生態保護紅線的劃定工作﹔“積極申辦第24屆冬奧會”,修改為“積極與河北省協調配合,共同申辦第24屆冬奧會”等。

■ 解讀

自住房本具有共有產權特征

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說,自住房和共有產權二者的含義是一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共有產權性質的自住型商品住房,是對自住房產權性質的進一步明確。自住型商品住房的銷售均價,比同地段、同品質的商品住房價格低30%左右,在出讓土地時提前鎖定。購買后,原則上5年內不得轉讓﹔5年后轉讓的,按照屆時同地段商品住房價格和該自住型商品住房購買時價格差價的30%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因此,自住型商品住房具有共有產權的特征。

在兩會上,副市長陳剛也對自住房的共有產權進行了淺顯易懂的解釋,“自住房的價格會比市場低30%,甚至50%。比如一個人隻有100多萬,200萬,雖然當地的市場房價需要兩三百萬,但他也能買房。差的那一部分錢怎麼辦,就是實行共有產權,你先買,國家給予支持,你自己先住,如果再上市,首先政府優先收購,或者是根據共有產權比例把政府那部分收益拿走。這樣沒買到的人也不虧,買到的人也不得利。”(記者 馬力)

■ 鏈接

政府工作報告有哪些修改?

●過去一年,“初步實現了違法建設‘零增長’”,修改為“初步實現了新生違法建設‘零增長’”。與此同時,在2014年的任務中,相應把“確保違法建設‘零增長’”修改為“確保新生違法建設‘零增長’”。

●將“推行2萬套自住型商品房”修改為“推行2萬套共有產權性質的自住型商品房”。相應在今年的工作中,將“推進自住型商品房建設”,修改為“推進共有產權性質的自住型商品房建設”。

●針對2014年的主要預期目標,將“城鄉居民收入實際增長7.5%左右”,修改為“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民人均純收入均實際增長7.5%左右”。

●在“推動建設法治城市”前,增加“提高市民法制意識”的表述。

●“積極申辦第24屆冬奧會”,修改為“積極與河北省協調配合,共同申辦第24屆冬奧會”。

●“保持農民收入增速快於城市居民”,修改為“保持農民收入快速增長”。

●“制定實施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政策措施”后,增加“加大對農村地區的教育投入”的表述。

●“建立基本養老服務制度”,修改為“健全基本養老服務制度”。

●“中心城公交出行比例達到48%”后,增加“提升農村客運服務水平,方便農村特別是偏遠山區居民出行”的表述。

●“讓群眾在家門口就能享受到10大類60項基本公共服務”后,增加“以及多樣化的便利服務”的表述。

●“完善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體系”修改為“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工作,完善工作體系”。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學習微平台”
(責編:朱書緣、謝磊)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熱點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