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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解讀一號文件

土地法律修改或借鑒自貿區做法

2014年01月23日14:01   來源:法制日報

原標題:土地法律修改或借鑒自貿區做法

將制定規則遏制炒作農地

一號文件指出:扶持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鼓勵發展混合所有制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

陳錫文表示,經他了解,確實有土地流轉后帶來的資本炒作農地現象:有些地方以各種名義組建空殼合作社,以各種名義說企業要下鄉租賃農民土地——其實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沒有多少人是願意到農村租土地種糧的,而是想把土地非糧化、非農化。

“主張引導公司企業進入農業,去從事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種養業,但是並不是說什麼農業都可以適合企業化經營。”陳錫文解釋,政府並不鼓勵公司企業去跟農民爭奪有限的耕地資源,如果公司企業要進入農村租賃耕地,就要實行風險保障金制度,防止企業“拍拍屁股走人”。任何主體在流轉土地或者租賃土地的過程中,都必須強調堅持用途管制、農地農用,隻要管住這一條,就能打消投機心理。

無論是從國家糧食安全的宏觀層面,還是從保護農民利益來看,為防止資本炒作農地現象,陳錫文認為,應該要梳理清楚政策,制定相應的規矩,使“資本下鄉”不突破底線、按規矩進行。

重金屬超標的耕地須退出

一號文件指出:建立農業可持續發展長效機制,開展農業資源休養生息試點……啟動重金屬污染耕地修復試點。

陳錫文表示,我國農業增產一個很重要的因素,是採取了一系列強化土地使用的措施,比如說使用化肥、使用農藥、使用薄膜等等,這方面使農產品在短期內能夠得到比較快的增長,但是另一方面也對生態環境帶來了破壞,造成了壓力。所以持續保持農業發展的同時,如何加快農業發展方式的轉變,讓農業實現可持續發展,是我們面臨的非常突出的問題。

之前,國土資源部曾透露,我國目前大概有5000萬畝左右的土地受到中度、重度污染﹔去年,我國也曾發生過湖南產的大米鎘含量超標的事件,引起了消費者對大米安全性的懷疑。

陳錫文表示,一旦發現農產品中重金屬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超標現象,目前我國農業部門將對該農產品採取退出機制,對這種耕地採取退出稻谷生產、退出其他食用農產品生產的機制,否則既是對農民不負責任,更是對消費者不負責任。(記者王曉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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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麗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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