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區        注冊

推動協同創新高校還需走出認識誤區

2014年01月21日10:45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推動協同創新高校還需走出認識誤區

首批得到認定的協同創新中心(據教育部、財政部2013年5月公布的《2012年度協同創新中心認定名單》)

繼“211”“985”之后,“2011計劃”(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被譽為高校新一輪發展的引擎。與以往不同,“2011計劃”針對以前科研資源分散重復、效率低下,科研力量各自為政、合作模式停留於表面等問題,重在協同創新,鼓勵高校積極聯合國內外創新力量,有效整合創新資源,構建協同創新的新模式與新機制,因此也被廣泛地稱為“協同創新”。2013年5月,教育部、財政部認定2012年度14個協同創新中心,“計劃”執行邁出關鍵一步。然而,由於是新事物,加之“協同”意味著廣度,“創新”意味著深度,能否執行到位,開花結果,還有待觀察。本文作者認為,盡管部分高校在培育組建和機制創新上取得了不同程度的進展,且在結合自身優勢、聯合攻關上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然而在協同創新的理念以及實踐組織方式等方面,仍然出現了一些較為突出的共性問題,如何走出這些認識上的誤區,對“2011計劃”的執行至關重要。

誤區一:“新瓶裝舊藥”與“跑馬圈地”

首要問題是對“協同創新”概念認識不清,對“2011”計劃的理解存在誤差。

“2011計劃”所指“協同創新”,應當是高校、科研院所、行業企業、地方政府以及國際創新力量等創新主體,在國家的引導下,圍繞同一目標,共享優質資源,展開深層次、多樣化的交流合作,形成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協同模式,從而產生更多的創新成果,支持國家創新體系建設。

但是,部分高校將“協同創新”簡單等同於“產學研合作”,於是造成“新瓶裝舊藥”的現象——將自身原有的科技、產業規劃拿出來,根據“2011計劃”要求重新改寫,甚至請來“制表專家”加工潤色,然后向有關部門提交一大堆表格和說明材料﹔或盲目地四處尋求合作伙伴,簽訂空洞的合作協議,分派無意義的任務安排,以此通過“2011計劃”獲得國家的大量資助。更有甚者,認為這是一次“跑馬圈地”的好機會,遂聯系幾家合作伙伴,積極籌劃新的“協同創新大樓”“協同創新園區”等——這種做法顯然背離了計劃精神,非但不能解決原有的科研資源分散重復、效率低下,科研力量各自為政、合作模式停留於表面的固有問題,反而進一步加劇了資源浪費的現象。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學習微平台”
(責編:楊麗娜、常雪梅)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熱點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