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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開的程序革命

2014年01月08日13:58   來源:法制日報

原標題:司法公開的程序革命

一年來的種種變化表明,國家的司法活動變得史無前例的公開透明,陽光司法從未像今天這樣燦爛。中國司法公開正迎來一場浩大的程序革命

互聯網是一場技術革命,其對中國司法所帶來的深刻影響,亦不啻為一場程序革命。2013年12月11日,“中國法院庭審直播網”正式開通,這意味著坐在家裡輕點鼠標“旁聽”庭審將成為現實。而回顧一年來的司法發展,開通“中國法院庭審直播網”只是這場司法公開程序革命中的一個細節。

沒有公開則無正義

2013年11月21日9時57分,“@最高人民法院”正式上線,這是全國首個國家級官方微博。與此同時,“全國法院微博發布廳”也正式在新浪微博平台亮相,成為首個上至國家級別下涵全國31個省級機構的微博發布廳。

沒有公開則無所謂正義。曾幾何時,在網絡新媒體的一路夾擊下,司法工作陷入疲於應付輿情危機的被動狀態。但過去的一年,有人說是法院的“微博年”,全國法院官方微博新增六百六十多個,微博成為法院主動擁抱新媒體的漂亮身姿,也讓司法公開的窗口更加敞亮。而這場司法公開的主動戰,得益於高層對公開價值的高度重視。

司法公開是現代政治文明的普遍性要求,透明度成為國民判斷司法文明的重要標尺。透明的司法不僅能夠增強民眾對個案正義的認同,有效保護影響性訴訟中的法官權威,同時還能夠向社會傳遞司法運送正義的價值理念,改變民眾對生死判官的傳統認知。因此與其他司法政策相比,司法公開更易獲得政治和民間系統的支持,也是近年來各項司法政策執行中最具連續性和穩定性的一項。在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歷史性地寫入了推進審判公開的內容。最高院周強院長更是多次強調,要全面落實司法公開原則,確保審判權在陽光下運行。

由於司法與傳媒的緊張關系,二者往往會因為缺乏足夠有效的溝通而“擦槍走火”。面對日趨強烈的媒體監督,司法機關逐漸認識到公開才是最好的釋疑。5月28日,周強在全國法院新聞宣傳工作會議上表示,要深刻把握新媒體傳播規律,化解新媒體時代信息傳播碎片化所產生的不良影響,讓依法獨立審判與輿論監督良性互動,共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這番講話,被輿論解讀為司法機關放下身段主動與媒體交朋友,顯現出司法對媒體的尊重和開放。

司法判斷既是專業知識的運用,也是對復雜事實和証據的審裁,這對阻隔在法庭之外的大眾而言,僅憑常識或道德很難對裁判結果作出准確而適當的評判。公共輿論對司法結果的評判,往往是借助於對程序適用的觀察,看司法機關是否嚴格遵照了正當法律程序。為此,最高院著力推進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行信息公開等三大平台建設。一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召開18場新聞發布會,公布司法解釋,發布典型案例,舉行公眾開放日、通報案件審判情況,一層層掀開法律的神秘面紗,走進司法陽光。

不脫敏的透明審判

11月28日,最高院公布《關於推進司法公開三大平台建設的若干意見》,明確要求,法院應當積極創新庭審公開的方式,以視頻、音頻、圖文、微博等方式適時公開庭審過程。6天后的“12·4”公眾開放日,最高人民法院身體力行,首次利用電視直播、廣播連線、網絡直播等全媒體形式,直播奇虎騰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庭審全過程。

司法過程的公開,既取決於社會關於透明司法的共識,也取決於內部通過公開增強公正的默契。回顧2013年,9月具有別樣的意義,被輿論稱為中國的“審判季”。9月22日,在出人意外地通過微博公布審理細節之后,薄熙來案公開宣判,再度讓人意想不到的是,法院連判決書也一並全文公布﹔隨后李某某強奸案、王書金案等敏感案件都通過微博公開宣判。司法的結果與過程直接關系到公共安全和公民權利的救贖。正因為如此,司法公開的價值從來不單單體現在個案的程序正義之中,更輻射到對整個社會的法治傳遞上。因為很大程度上,社會領域的法治認知與理念嬗變,主要來源於人們對司法的直觀感受。對民眾來說,他們對司法文明與否、進步與否的直觀判斷,主要來自這一國家權威活動的公開、透明與可接受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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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麗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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