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依法推進行政審批制改革修法六十一部取消下放九十三項
2013年6月5日,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請審議文物保護法等12部法律修正案草案,6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修改文物保護法等12部法律的決定﹔7月18日,國務院公布了《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廢止了1部、修改了25部行政法規﹔12月7日,國務院公布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改16部行政法規,同時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海洋環境保護法等7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1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修改7部法律的決定。2013年,為依法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而修改的法律共19部、行政法規42部,涉及取消和下放審批項目93項。
點評
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是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二中全會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新一屆國務院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作為政府職能轉變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先后決定取消和下放300多項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工作中,國務院高度重視依法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強調改革和發展都要更多依靠法治推動,法治也要根據改革發展的要求不斷完善。根據改革工作進度,對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規分批進行了清理。按照法定程序修改這些法律、行政法規,正是貫徹《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的決定》的重要舉措,其目的就是要在法律層面減少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依靠法治的力量,充分發揮地方政府貼近基層的優勢,促進和保障政府管理由事前審批更多地轉為事中事后監管,進一步激發市場、社會創造活力。
薄熙來數罪並罰被判處無期徒刑
微博全程直播庭審開創公開先例
2013年8月22日至26日,濟南中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庭審過程中,濟南中院開創司法公開先例,通過官方微博及時全面地對庭審信息進行披露,受到國內外輿論廣泛肯定。9月22日,濟南中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薄熙來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一百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10月25日上午,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一審無期徒刑判決。
點評
薄熙來案的“看點”,一是案件本身,人物夠重、案件夠大,其偵辦審理,體現了中央嚴厲懲治腐敗決心,彰顯了中國依法反腐精神﹔二是案件審理,法院嚴格遵循新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訴訟程序,讓控辯雙方充分質証、充分辯論,特別是公訴方對多種証據的運用、法庭對辯護權的充分保障、相關証人的出庭作証、官方微博及時全面的庭審信息披露等,受到國內外輿論廣泛肯定,被法學專家稱為“我國法院嚴格遵循訴訟程序審理案件的一個典范”,亦開“中國司法公開之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