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司法公開是讓百姓體驗到司法公平的重要環節,更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具體舉措。這項作為最高人民法院力推的任務被明確寫入了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為此,最高人民法院專門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推進司法公開三大平台建設的若干意見》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司法解釋,期望借此進一步推進人民法院在審判流程、裁判文書、執行信息三大公開平台方面的建設。
2014新年伊始,北京市三級法院的生效裁判文書正式上網公開,實現了審判流程、執行信息、法官信息、開庭信息等八項信息的公開,可隨時接受公眾進行網上查詢操作。同時,北京法院將在網上提供訴訟服務,公開裁判文書接受監督,上線官方微博與網友互動交流。
隨著最高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各地法院都將陸續上網公開生效的裁判文書。
首先是審判公開
2013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以電視直播、廣播連線、網絡直播等“全媒體”形式,直播了奇虎360訴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糾紛民事上訴案庭審過程,引發社會關注,獲得普遍好評。
據了解,這是首次以“全媒體”形式對最高人民法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的民事案件進行報道,是最高人民法院努力推進司法公開、滿足公眾知情權的最新舉措。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推進審判公開”。而陽光司法即是一個具體的落實舉措。
“我在開庭后第二天,登錄進去輸入姓名和查詢碼,網頁上就出現了案件進展查詢、庭審視頻下載、聯系法官等10個欄目。”訴訟當事人方女士說,根據提示,她預約了庭審視頻,第二天果真就看到下載。可在收到判決書后,她發現有些証據沒認定,於是又在“聯系法官”欄目留言詢問。之后不久,法官就給她答復了。“贊一個。”她高興地說。
近來,浙江省高院推進實施“微享法”信息互聯共享工程,全省法院根據中國社科院測評“陽光司法指數”報告意見,運用微博、微信等新媒體推進陽光司法。
據了解,“陽光司法指數”是浙江法院首創,選取司法公開中最為核心的環節,其內容包括審務公開、立案庭審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行公開和保障機制等5項一級指標,下設更為詳盡的31項二級指標和60項三級指標,具體到法院門戶網站建設、案件信息查詢系統配置、裁判文書檢索功能、執行措施透明度等,涵蓋法院審判執行工作的所有環節。
去年4月,浙江高院與社科院法學所簽署為期三年的測評協議,委托其作為中立第三方對全省法院測評。測評組充分利用浙江法院信息化建設成果,直接從管理系統的數據庫和網站上獲取相關數據信息。同時,通過查看案卷、現場查看等方法,隨機抽查各法院的民商事、刑事、行政一審案件卷宗等5000多件。
如今,浙江法院在倒逼機制下產生了四個轉變:法院和法官認識到司法公開不是權利,而是義務,是責任,是憲法原則﹔內容上以前是單一的庭審公開,現在是全程全方位公開﹔運作上以前是法院單向公開,現在是雙向互動式公開﹔方法上實現依托信息化的公開模式,法庭全程錄音錄像,借助門戶網站、微信和微博等全媒體公開。
解析:陽光司法的本質在於全面解構司法權,也就是將統一的司法權分解成若干因素,將這些因素按照程序的邏輯予以節點式公開,以增進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由此贏得公民對於司法的理解和信賴,從而提升司法公正性和公信力。而設立陽光司法指數不是為了標新立異,而是要以此實實在在地推動司法公正和司法權威的實現。因此,做好指標的進一步拾遺補缺的工作之外,透過指標進行更為務實的公正司法和為民司法更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