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伯特·斯旺森
《讀書的馬格達萊納的瑪利亞》(韋登,約1435年)
2013年10月,英國伯明翰大學教授羅伯特·斯旺森訪問中國,在首都師范大學以“中世紀學的新發展”為題舉辦了講座。講座從中世紀學的定義開始,在設定了中世紀學的性質與內容范圍之后,從性別研究、民族研究、物質文化研究、“全球化中世紀”研究等幾個方面加以闡述。
“中世紀學”的定義
中世紀學是非常寬泛的學術領域,涉及眾多學科與研究課題。根據常識判斷,一切關於中世紀的研究都可以納入中世紀學。但看似顯而易見的定義實際上存在著模糊之處:是否可以將涉及中世紀的研究合並成一個研究領域?或者中世紀學只是提供了一個雖然便利卻毫無意義的傘,可以將許多研究領域收容其下,而這些研究領域並非一個有機的整體?長久以來,諸如此類的問題始終困擾著學者們。
1992年在北美召開了一次中世紀學研討會,在1994年出版的會議論文集《中世紀學的過往與未來》中,有兩篇文章論及中世紀學定義。從事14-15世紀英語文學研究的美國哈佛大學教授德裡克·皮爾索提出,中世紀學是“從事中世紀年代(公元500-1500年)范圍之內關於西歐的跨學科教學與研究”。這樣的措辭用語直指中世紀學的核心內容,然而過於簡單的定義不僅未能澄清上述模糊之處,反而因為時間與地域的限定而使問題復雜化。美國聖母大學研究中世紀晚期宗教史的學者約翰·范南根提出了稍顯具體的中世紀學定義:“中世紀學研究歐洲大陸在500-1500年時間內一切人群、社會、語言、文化、實體物品。作為一個完整的概念……中世紀學也研究人類思想、經歷以及用文字表達的一切內容。”定義明確指出了中世紀學涉及的眾多領域,但是設定的學術目標過於廣泛,不僅難以造就名副其實的中世紀學研究者,而且不可能為中世紀學專業的本科生或研究生制訂覆蓋一切領域的教學大綱。
將中世紀學的地域范圍限定在歐洲或“西歐”並不准確。地理學的“歐洲”包括從大西洋到烏拉爾山的廣大地域,中世紀學是否可以將這些地域都納入其中?實際上,不確定的因素主要是指拜佔庭帝國。如果將希臘文化與東正教傳統的拜佔庭排除在外,剩下的就是西歐。中世紀學者在論及“歐洲”或“西歐”的時候,通常的指向是拉丁基督教覆蓋的地區,因而也應當把創造了“拉丁化東方”的十字軍聖戰以及在聖地創建的十字軍國家納入其中。
時間分期把歷史切割成互相分離的板塊,為了使歷史研究便於操作,學者們又不得不這樣做。“中世紀”是文藝復興時期人文學者創造的概念。當歷史主要被視為民族史,歐洲歷史被視為民族國家興起的歷史的時候,這種人為劃分的“中世紀”尚可以接受。當歷史研究演變成跨越時間與空間的宏大主題時,就需要突破中世紀歐洲的時間與空間局限。從事中世紀之前與之后歐洲研究的學者已經確定了另一種分期:以地中海為中心的“古代晚期”大約從公元300年持續到800年,此外還有“近代早期”的概念。諸如此類的時間分期,使“中世紀”飄忽不定,游離於“古代晚期”與“近代早期”兩個時間段之間的縫隙之中。
性別研究
性別研究起源於20世紀60年代的女權運動,最初的研究專注於“婦女”這個狹窄的領域。從婦女擴大到性別並非總是得到認可,有人認為性別研究充其量是另一個名稱的婦女研究。大多數性別研究依然聚焦於婦女,把婦女從男人居支配地位、實行父權家長制統治的社會中提取出來,列為一個類別加以研究。這樣的性別研究,不可能產生將男人與女人放在一起的均衡研究。
從婦女轉向性別的一個重要后果是——男人作為生物學意義上的男人,成為研究的對象。關於男性特征的研究引發了中世紀學者的興趣,發表的著作與論文數量也有所增加。然而這一領域的研究依然規模狹小並且發展不足,主要關注的是教職人士的男性特征研究,如美國威斯康星大學研究中世紀性別史的學者杰尼弗·蒂博多主編的《教士身份之議定:中世紀司祭,修士及其男性特征》,羅伯特·斯旺森的《天使現身:從格裡高利改革至宗教改革期間的教士及其男性特征》等。
性別研究的要點之一是——性別並非孤立存在,因而關於性別的研究應當是跨學科或多學科研究,應當將性別置於特定的語境之中展開研究。性別不僅可以作為研究的主題,也可以作為次主題。有大量的出版物冠名為“婦女與……”,譬如婦女與宗教,婦女與經濟活動,婦女與政治權力。此類研究的兩項重要成果,論述的是婦女參與書籍的制作與閱讀,分別是美國福德漢姆大學研究中世紀晚期宗教史的學者瑪麗·厄勒的《中世紀晚期英格蘭婦女、閱讀與宗教虔誠》以及牛津大學從事中世紀思想史研究的萊斯利·史密斯與英國達勒姆大學珍·泰勒教授合編的《婦女與書籍:基於圖像文獻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