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資本入村農民出局”初現
“新土改”中勇於進行試點的城市大多是根據各自城市實際情況摸著石頭過河,在探索中出現的一些問題尤其是個別地區“資本入村”帶來的農民失地“出局”風險也引發社會關注。
被譽為“中國改革第一村”的安徽省鳳陽縣小崗村近年來大力推進土地流轉,將土地集中后轉包、轉租招商引資,以期借工商資本“入農”帶動經濟發展。
但是,小崗村在“土地流轉”的過程中,工商資本大舉進入帶來新氣象的同時也出現了不少新問題,如企業經營的土地出現大面積拋荒與閑置,行政力量過多介入致使流轉中部分農民權益受損,引發當地群眾的不滿和質疑。
《經濟參考報》記者在此前的調查中還發現,當地還出現了一些侵害農民權益的流轉“走樣”現象。比如,流轉中出現“以租代征”苗頭,農民存在失地風險﹔“打包租地、搭車征地”,需求不足導致的流轉率“虛高”﹔甚至出現農民在違背自己意願的情況下被迫離開自己土地。
當地的農委干部和農民也已經意識到,土地流轉用途缺乏更細化的管理規定,“資本入地”也缺乏相應的退出機制。究其根源是目前土地流轉進入門檻不嚴,從而對進入的工商資本缺乏有效監管和制約。
有分析指出,鳳陽縣小崗村在“新土改”探索中所遇到的問題和面臨的風險具有普遍性的意義。在土地流轉過程中,因監管不嚴而存在的其他方面的隱患還有:將非經營性建設用地強行轉化為經營性建設用地,強制農民進行土地流轉,甚至佔用農民耕地等亂象在各地時有發生。用地失控現象屢見不鮮,侵害了農民自身的權益。
一位知情人士告訴記者,有些試點地區,農村土地經營權過度集中在村委會手中,村干部與農民信息嚴重不對稱,農民缺乏話語權和決策權。有時候,村干部和投資人坐下來“喝一頓酒”就能決定幾百畝土地的承包問題。
對於這些問題,業內認為,應該警惕“新土改”過程中因為土地流轉出現的“與民爭利”等風險和隱患,同時快速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轉”的相關配套政策。
全局:明年或出多項配套政策
有消息稱,相關政策有望在城鎮建設用地范圍以外的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的有償出讓、交易方式、收益分配方式等方面做出具體規定。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陳錫文在談到“新土改”時曾明確指出,土地改革有3條底線不能突破:第一,不能改變土地所有制,就是農民集體所有﹔第二,不能改變土地的用途,農地必須農用﹔第三,不管怎麼改,都不能損害農民的基本權益。
在業內看來,未來大規模大范圍的“土地流轉”試點改革已是大勢所趨。因此,當前亟待建立和完善的是,鼓勵土地流轉和保障農民權益的雙向配套機制。
此外,應不斷完善農民流出土地的利益分配機制,比如,鼓勵農民流出土地,鼓勵工商資本從事農民難以從事的農業上下游配套產業。同時,還要賦予農民對土地流轉收益更多談判權,建立跟隨糧價和物價挂鉤的租金增長機制,維護農民權益。
多位業內人士預測,明年相關部門或將密集推出一系列新土改政策措施。除了修訂《土地管理法》,頒布《農村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條例》《關於開展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等,還可能部署開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有消息稱,相關政策有望在城鎮建設用地范圍以外的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的有償出讓、交易方式、收益分配方式等方面做出具體規定。
明年,全國農村土地確權工作將繼續進行。截至去年底,全國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所有權累計確權登記發証約620萬宗,發証率達94.7%,部分地區已全部完成。雖然照此看來,這項工作可能會提前結束,但據媒體報道,參加課題組的一位人士曾表示,在實際的確權工作中,挨戶訪問、土地丈量等具體工作頗費時間,因此現在還很難確定確權工作什麼時候能在全國收官。
有媒體日前報道稱,全國人大常委會全面否定了2012年底提交的《土地管理法(修訂案)》,正在研究重新解釋《憲法》第十條中的“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條款,為重新修改《土地管理法》做鋪墊。
●熱詞點擊
新 土 改
以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為主的新一輪土地改革被稱為“新土改”。2013年,一些試點城市在“新土改”方面開始新的探索,農民的財產性收入也相應增加,特別是“農地入市”的路徑逐漸明晰之后,整個土地市場格局也有望發生改變。隨著破解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和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鼓點加快,起關鍵作用的“新土改”如何推進也顯得愈加重要。(記者 高偉 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