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永勝
三、整章建制,以制度規范促進執法辦案的客觀公正
首先是要健全執法崗位的規范體系,並保証執法規范的嚴格遵循。今年,我們深入開展了執法規范化建設啟動年活動,今年僅自治區檢察院修改完善檢察業務方面的規定就達38項,綜合工作方面的規定41項,嚴密了制度體系。堅守法治底線,嚴防冤假錯案發生,是法律監督機關義不容辭的責任。內蒙古檢察院針對檢察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執法中易發的問題,制定了嚴防冤假錯案發生的23項剛性措施,促進了執法辦案行為的進一步規范。“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要求檢察機關必須嚴格依法辦好每一個案件。因此,加強對每一個案件辦理情況的管理,對於規范執法行為是非常重要的。內蒙古檢察機關下大力抓案件管理,目前全區各級檢察院都已成立案件管理機構,啟動了案件管理和流程監控工作,以確保每一個在檢察環節上的案件都能夠得到及時、依法辦理。
“為檢不廉”,是影響檢察公信力的一個重要問題。為解決好這個問題,內蒙古檢察機關在執法辦案中推行了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和“一案三卡”制度,並將二者結合起來運用。在案件交辦時,對辦案中每一個節點存在的廉政風險明確提出、案前預防,將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直接深入到執法辦案的每一個環節。同時,每辦理一案都向案件當事人發放告知其權利義務和辦案人員應遵守的辦案紀律的“辦案告知卡”﹔辦案人員填寫其廉潔自律情況,經所在部門領導簽署意見的“廉潔自律卡”﹔紀檢監察部門進行回訪,經被回訪人簽署意見的“回訪反饋卡”,保証了檢察人員廉潔、規范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