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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遲退休可多些“彈性”

2013年12月13日05:43   來源:河南日報

原標題:延遲退休可多些“彈性”

  □薛世君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我國將以“一年提高幾個月”的推進方法,採取漸進式的方式延遲退休年齡。所謂“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首先要有一個預告期,提前幾年告知社會﹔其次要分步驟,比如先從退休年齡最低的群體開始,逐步擴展到各類群體﹔再次延遲退休年齡一定要“邁小步”,以“一年提高幾個月”的方式平滑過渡。(見12月11日《京華時報》)

  對於“延遲退休”,質疑反對之聲一直不絕如縷。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的一項調查顯示,94.5%的受訪者明確表示反對延遲退休,僅3.2%的受訪者表示支持。網上有個調侃延遲退休的段子,從中可一窺大家對此的態度:“當延長至65歲退休,來到公司,那條刺眼的規定總是讓我不適:所有拐杖必須整齊停放在公司門口,違者罰款200元。中午沒有食欲,因為昨天把假牙弄丟了。接著我發現在休閑區貼了溫馨提示:請大家飯后保管好自己的假牙,我們的下水道再也堵不起了……這時,我想起63歲的老王,給他發短信:三天沒來晨練了,這次又是什麼病?老王回復:跑業務,扭到腰了……”

  盡管這次的“延遲退休”是“漸進式”的,又是分步驟,又是“邁小步”,但終究還是會損傷民眾的休息權益,隻不過過程變得“溫水煮青蛙”了而已。即便確如有關官員所說,我國人口的平均預期壽命延長了,多工作一段時間是順理成章的事情,但採取什麼方式“延遲”仍然是一個事關公平正義的關鍵問題。

  比如,“先從退休年齡最低的群體開始”。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由此可見,男50歲和女45歲是目前現行規定的最低退休年齡,可能會成為延遲退休政策的先行者。但實際上,這些群體基本都屬於重體力勞動者,甚至是失去勞動能力的人,延遲他們的退休年齡,實在是一種比較虐心的結果。

  即便硬要實施“延遲退休”政策,那麼至少也要把握兩個基本原則:一為公平﹔二為自主選擇。一方面,在很多地方和基層機關單位,都存在一種

  “退二線”的現象,正值盛年的干部職工為更年輕的人“騰位子”,不到60歲甚至更年輕時,就開始過“退休”生活﹔另一方面,重體力勞動者卻要延長退休年齡,承擔高負荷勞作。這種反差,怎麼說都顯示不出政策的公平之處。一視同仁、待遇並軌等彰顯公平的政策舉措,必須“應運而生”。

  延遲退休與否,最好由勞動者自己來選擇。覺得自己身體夠棒,可以多干幾年的職工,不妨遲一點退休,多拿點工資不說,還能拉高一下養老待遇﹔工作環境不好,勞動強度又大,傷病也多的人群,達到一定工作年限,就應該允許其提前退休。這樣的自主選擇,才能避免“一刀切”。工作崗位苦甜不一,工作環境千差萬別,工作強度各不相同,工作意願也強弱有別,在公平的基礎上自願選擇“延遲退休”與否,才不失為周全之策。⑧8

(來源:河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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