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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逸吟:司法公開,讓公正看得見摸得著

2013年12月05日11:31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司法公開,讓公正看得見摸得著

裁判文書上網:從“可以”到“應當”

11月27日上午,中國裁判文書網與各高級法院的裁判文書傳送平台實現了連通。由此,全國3000多家法院的裁判文書都將集中到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公布,這是一項史無前例的浩大工程。

一天后的11月28日,最高法院《關於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對外發布。這部司法解釋強調,除了4種情形外,法院生效的裁判文書都應當上網公布。而在2010年,最高法院曾提出符合條件的裁判文書“可以”在互聯網上公布。從“可以”到“應當”,意味著裁判文書上網從自選動作變成了規定動作。

孫軍工強調:“《規定》要求裁判文書以上網為原則、不上網為例外。在法律和司法解釋之外,不得對這項工作設置任何障礙。”

中國裁判文書網是最高法院建立的裁判文書公開平台。今年7月1日開通后,這個網站率先公開了一批最高法院的裁判文書,受到各界積極評價。目前,這個網站上已經能查詢到全國所有高級法院的裁判文書。

《規定》共15個條文,將於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其列舉的4種例外情形分別是: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的,涉及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以調解方式結案的,其他不宜在互聯網公布的。對於“其他不宜在互聯網公布”的情形,《規定》要求承辦法官必須提出書面意見及理由,由部門負責人審查后報主管副院長審定。

“過去是裁判文書上網要審批,現在是不上網要審批。這樣的轉變,體現的是最高法院的態度與決心。”孫軍工說。

最高法院司改辦主任賀小榮認為,作為一種社會公共產品,裁判文書上網有多重價值:既可以規范和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權,也可以提高法官的職業水平和能力﹔既有利於緩解“同案不同判”難題,也有利於抵制各種不當干預﹔既能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也能促進法學教育和研究。“隻要裁判文書能夠全面、如實地上網,對於實現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價值巨大。”

執行信息對外公布:讓失信者寸步難行

一家長年拖欠近百萬元貨款的“老賴”公司,在被法院列入失信者名單、遭到媒體曝光后,主動償還了債務。這個不久前發生在河南新鄉的執行故事,顯現了執行信息公開的威力。

今年10月1日,最高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開始施行﹔10月24日,最高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正式開通,目前已有超過35000例失信被執行人信息納入其中並對外公布,社會公眾可直接查閱。被錄入這個名單的失信者,基本信息會同步傳送給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行業協會、征信機構等,在投資、貸款、招投標、行政審批、資質認定等方面寸步難行。

據最高法院執行局統計,一個多月來,全國已有上千名被執行人懾於信用懲戒的壓力,積極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案件得以順利執結。

根據最高法院的布局,執行信息公開平台與審判流程公開平台、裁判文書公開平台同等重要。《意見》提出的要求有:一是完善執行信息查詢系統,開發執行信息短信發送平台,方便當事人隨時查詢、了解執行案件進展情況。二是對重大執行案件的聽証、實施過程進行同步錄音錄像,並允許當事人依申請查閱。三是向公眾公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限制出境被執行人名單信息、限制高消費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等,充分發揮對失信被執行人的信用懲戒功能。四是為各類征信系統提供科學、准確、全面的信息,推進執行信息公開平台與社會誠信體系對接,促進社會誠信建設。

“傳統的司法公開是單向公開,法院發布了信息就了事。而現在建設的三大平台,是基於信息技術的交互平台,能實現法院和公眾的信息交流、反饋。這將把司法公開提升到一個新水平。”賀小榮告訴記者。

長期研究信息公開課題的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錫鋅認為:“推進信息公開、增強司法透明度是深化司法改革、促進法治進步的重要支點。現在我們已經有了很好的理念,更重要的是要讓這些理念落地生根,成為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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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麗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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