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之鑫
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是處理好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關系的核心環節。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著眼於我國發展和改革全局,系統闡述了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的總體要求,為加快轉變政府職能、進一步簡政放權、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指明了方向。
一、充分認識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的重要意義
(一)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內在要求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基礎發生了廣泛而深刻的變化,適應經濟基礎的變化,政府職能轉變不斷推進,為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提供了重要保障。但從總體上看,政府職能轉變仍然比較滯后,政府直接配置資源的范圍仍然過大,對微觀經濟主體的干預仍然較多,公共服務供給仍然不足,市場監管和社會管理仍然相對薄弱。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應為市場主體服務,通過保護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激發社會成員創造財富的積極性。新形勢下,推動我國經濟發展從主要依靠要素投入和規模擴張為主,逐步轉向創新驅動和提高效率為主,更需要政府進一步轉變職能,為市場主體充分發揮作用騰出空間,以增強全社會的創新活力。隻有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把該放的權力放開、放到位,把應該由市場承擔的職能交給市場,推動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轉變,切實用好“看得見的手”、充分用足“看不見的手”,才能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完善。
(二)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是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結構深刻變化的迫切要求
我國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在給我國發展進步帶來巨大活力的同時,也給政府管理帶來諸多新情況新問題。比如,市場機制作用范圍擴大,政府與市場的相互關系更加復雜﹔不同社會群體利益訴求差異擴大,利益主體日趨多元化﹔公共服務需求全面快速增長,滿足多樣化需求的壓力增大﹔社會流動性增強,流動人口規模擴大﹔互聯網迅速普及,信息傳播更加快捷﹔公眾環境意識增強,環境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增多,等等。這就要求政府強化公共服務、社會管理和環境保護等職能,提供優質高效的公共服務,創新社會管理方式,加強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隻有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把該管的事情管好、管到位,才能適應經濟社會結構的調整變化,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的新期待。
(三)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是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的根本要求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億萬人民自己的事業。要最廣泛地動員和組織人民依法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讓人民群眾依法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有利於更好地發揮人民的主人翁精神,推動社會和諧發展。應該看到,人民群眾在物質生活需求得到滿足后,對社會參與和自我價值實現的需求不斷提升,民主意識、權利意識和監督意識也不斷增強。這就要求更好地發揮社會力量和社會組織的作用,提高人民群眾的認同感和參與度,充分調動人民群眾在自我管理、自我服務方面的積極性、能動性和創造性。隻有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把社會能夠承擔的職能交給社會,政府集中力量去管好社會組織能力不及的領域,才能在新形勢下激發社會活力,最大程度調動一切積極因素,為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和促進社會和諧進步創造更加有利的制度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