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在山東閉幕的第十屆中國藝術節,既是“藝術的盛會、人民的節日”,也成為文化產品展示和交易的平台。其間,共有國內外600余家演藝機構、近2000個劇節目參展,86個演藝項目達成合作,簽約額達9.02億元,較上屆增長5倍。更引人關注的是,不少演藝單位准備在山東文化產權交易所挂牌,以在資本市場一決高下。
文化資源實現有序流轉,文化與資本實現高效對接……一個個曾經的設想已成現實。而帶來這些改變的關鍵,是文化體制改革。
文化產業:總產值突破4萬億元
2002年,黨的十六大提出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發展文化事業文化產業,拉開了文化體制改革的大幕。
成立於1960年的太原市話劇團,走到2006年,已基本處於半關閉狀態,演員拿不到工資,紛紛在外謀出路。2007年,話劇團實行體制改革,人員全部實行聘用制,競爭上崗,演得多掙得多,劇團從“養人”變成了“養戲”。僅僅一年時間,太原市話劇團就形成了商演劇、紅色劇、兒童劇3個系列9部劇目的創作體量,一年演出200場以上,一改過去“多年一部劇,一部演幾場”的尷尬。
10年來,我國基本完成了出版、影視制作、發行、廣電傳輸和一般國有文藝院團、首批非時政類報刊出版單位等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的轉企改制,共注銷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法人近7000家,核銷事業編制近30萬個。政企、政事分開和管辦分離,文化行政部門與文化企事業單位的關系逐步理順,重塑了一大批新型市場主體,明顯增強了國有和國有控股文化企業的實力、活力與競爭力。一大批轉制院團積極開拓市場,取得了顯著成效,比如,中國東方演藝集團有限公司以演出為核心產業,進行跨地域、跨行業的資源整合,形成了較為完整的產業鏈﹔北京演藝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江蘇演藝集團有限公司資產總額和年收入均超過億元。
文化體制改革激活了文化企業、攪動了文化市場,中國文化產業總產值2012年突破了4萬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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