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能否養廉?
在北京某重點大學就讀物理專業的博士趙牧(化名),作為基層科研人員,經常要參與科研項目,但補助每月僅千元,這在北京捉襟見肘。
導師為了補貼他們,在科研項目申請下來后,會想盡各種辦法從經費中挪用一部分出來,“拆東牆補西牆”。這樣下來,趙牧“一個月總收入將近兩千元”。
清華大學中國科學與技術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華爾街日報專欄作家董潔林在美生活近30年,在國內也熟悉了本地科研生態。她發現,在中國,科研人員工資非常有限,很多東西不能報,也可能使他們產生違規的沖動。
一名中科院系統人士近期和香港的教師聊天,發現在香港,教授工資非常高,以香港科技大學為例,其教師薪水一年可達100萬左右,為美國教授的1.5倍,是英國教授的2倍,是“典型的高薪養廉制度”,“他們教師的心都很靜,該拿多少就拿多少。”
在美國,相當比重的科研經費都用於給科研人員發放工資和福利。
反之,在內地,即使是中科院、北大、清華這樣的單位,在目前的財政撥款體系下,事業編制的教師年薪也隻有三四萬。如果申請到科研項目,大部分經費都花在設備購買等方面,用於人員福利的相當少,最多隻有15%的勞務費可給在校研究生等,老師不能享有。
“不是越嚴越好”
在某方面,中國科研經費的財務管理極為嚴格,甚至可以說是嚴苛。
李濤(化名)是中國地質大學的研究生。他幫導師買一台科研用的電腦,要去學院蓋章,去財務處核算,再去設備科蓋章。然后拿著商家開具的發票、合同去學校財務處,財務處才會將相關經費打給商家。
董潔林並不認可這種嚴格的管理體制。她認為目前的科研經費政策,延續的是計劃經濟時代的體制,並不和人性匹配。
一名中科院的內部人士對新京報記者表示,美國的科研財務管理較為寬鬆,項目通過評估后,認定了多少錢就會給多少錢的預算。至於怎麼花這筆錢,並沒有過多限制。美國的科研制度建立在對人的信任制度上。
但美國的科學家一旦在財務上出了問題,哪怕是小問題,就上了黑名單,終身不得翻身。
董潔林發現,中國很多科研工作者挪用經費后並未被追責,致使他們像毒癮上身,一發不可收拾。更可怕的是,當大家都這麼做,違規變成習慣,本來無辜的人,進入這個環境后也會有染。
董潔林想起那位給她打越洋電話痛訴丈夫劣跡的女士:“她現在打算和丈夫離婚了。”
董潔林發現,中國很多科研工作者挪用經費后並未被追責,致使他們像毒癮上身,一發不可收拾。更可怕的是,當大家都這麼做,違規變成習慣,本來無辜的人,進入這個環境后也會有染。
部分科研腐敗事件回顧
1.陳英旭案
今年3月,杭州中級人民法院開審陳英旭涉嫌貪污案。陳英旭是浙江大學環境與資源學院常務副院長。檢方指控陳授意博士生,通過開具虛假發票、編造虛假合同、編制虛假賬目、套取科研資金等手段,將千萬元科研經費套取或變現,佔為己有。
3.李興華案
今年7月26日,廣東省紀委確認,李興華涉嫌嚴重違紀接受調查。在此之前,廣東省內的佛山科技局、廣州科信局均爆發腐敗窩案。媒體稱,這些系列案件與科技資金腐敗密切相關。
據公開報道整理
2.段振豪案
今年年初,北京市高院以貪污罪,終審判處段振豪有期徒刑13年。段振豪此前為候選院士。法院認定,段振豪與另一工作人員共同貪污科研經費124萬,其中段單獨貪污5.85萬。二人主要是找虛假票據從科研經費中報銷。(記者 金煜 趙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