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抗日戰爭時期,特別是經歷了延安整風,系統地總結黨的歷史經驗,系統地總結領導工作經驗,黨的文件明確而系統地論述了群眾路線,主要代表作有三篇:1943年6月,毛澤東為中央起草的《關於領導方法的若干問題》﹔1945年4月,毛澤東在七大作的政治報告《論聯合政府》﹔1945年5月,劉少奇在七大作的《關於修政黨章報告》。
新中國成立后,群眾路線在新的實踐基礎上繼續豐富和發展,主要代表著作有三篇和第二個歷史決議:1956年9月,鄧小平在八大作的關於修改黨章報告﹔1957年2月,毛澤東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問題的講演﹔1962年1月,劉少奇在擴大的中央工作會議上的講話﹔1981年6月,中共中央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
根據以上的文獻,黨的群眾路線主要有六個觀點:
人民群眾是歷史的創造者的觀點﹔向人民群眾學習的觀點﹔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觀點﹔群眾路線就是“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觀點﹔對黨負責與對人民負責相一致的觀點﹔既依靠群眾又要教育引導群眾前進,既反對命令主義又要反對尾巴主義的觀點。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鄧小平、江澤民、胡錦濤同志提出了三個十分重要而簡明的觀點,我們要牢記:“以人民擁護不擁護,贊成不贊成,高興不高興,答應不答應作為我們想問題、作決策的主要依據”的觀點﹔“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觀點﹔“群眾利益無小事”的觀點。
我個人理解正確認識和把握好黨的群眾路線,必須解決好兩大問題。
第一,自己和群眾的關系——解決好立場、感情、價值觀、人生觀、權力觀。對於每個共產黨員、每個黨員領導干部,從入黨起,從承擔某種領導責任起,就需要搞清楚幾個根本問題,樹立起正確的理念,並落實於自己的言論行動。
要經常思考這樣的問題:我為人民服務還是為人民幣服務﹔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還是半心半意、三心二意、假心假意﹔我為群眾還是群眾為我,做官當老爺,是人民的主人,還是人民的公仆﹔我的權力是誰給的,是人民授予的還是我買來的、騙來的、跑官跑來的﹔如何做到對黨負責和對人民負責的一致,如何處理好群眾的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
第二,如何在領導機關想問題、作決策和貫徹實踐中堅持黨的群眾路線——解決好認識論,方法論。
1943年6月1日,毛澤東在《關於領導方法的若干問題》中,對於在領導工作中堅持群眾路線作出了十分生動的描繪:在我黨的一切實際工作中,凡屬正確的領導,必須是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這就是說,將群眾的意見(分散無系統的意見)集中起來(經過研究,化為集中的系統的意見),又到群眾中去作宣傳解釋,化為群眾的意見,使群眾堅持下去,見之於行動,並在群眾行動中考驗這些意見是否正確。然后再從群眾中集中起來,再到群眾中堅持下去。如此無限循環,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確、更生動、更豐富。這就是馬克思主義的認識論。
十一屆六中全會的決議指出:“群眾路線,就是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這是對黨的群眾路線的簡明概括。這裡,“兩個一切”涵蓋了黨的群眾觀點、群眾立場、群眾感情等要求,“兩個一切”和“一來一去”構成一個整體,是對群眾路線的完整准確的理解、把握和運用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