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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天林:改革需要深化的幾個認識

2013年10月08日08:22   來源:學習時報

原標題:改革需要深化的幾個認識

理順各種權利的歸屬

理順各種權利的歸屬、完善市場經濟是推進改革的基礎。改革開放前有一段時期,尤其是“文革”當中,在蘇聯模式社會主義的影響下,一度把民眾的各種權利視為需要批判的對象,並在階級斗爭的名義下把各種權利歸屬人為打斷和剝奪。這就造成了普遍的權利上的貧困和紊亂,這種貧困和紊亂至今還在方方面面體現出來,沒有從根本上恢復和理順。從權利的視角看,改革的過程就是權利主體的恢復和重建的過程。憲法和法律上規定的權利既是對過去的尊重又是對未來的穩定預期,而要實現國家長治久安,必須把國家治理的基礎建立在民眾穩固的權利保障上,而不是朝夕可改的政策上。不能出於一時的需要,圖省事和便利,把一些原本應該歸屬民眾的權利予以漠視或簡單化,全國各地普遍上演的強拆事件就是這種態度的典型表現。忽視民眾的土地等財產權利,一味強調所謂的地方發展,將會貽患無窮。實際上,民眾各方面的權利都得到穩固的確立和保障后,整個國家的治理水平將會上一個很大的台階。

當然,不可能做到所有權利短期內都歸屬到位,這也是漸進式改革的特點所決定的。各種權利主張之間會有矛盾甚至沖突,這就需要權衡利弊。對那些已經顯示出利完全大於弊,而現行政策的實施效果已經成本巨大、飽受詬病的方面,應當迅速果斷地改。比如城鄉分隔的戶籍制度,戶籍制度的改革不但事關城鎮化建設的國家發展方略,更重要的,它涉及民眾的自由遷徙的憲法權利,不能簡單地從一些城市的利益角度出發,怕承擔不起那麼多外來人口轉變為戶籍人口的成本壓力就推遲不改。一些涉及基本權利的改革會有效推動其他方面的改革,戶籍制度的改革一定會帶來教育、醫療、社會保障制度等等方面的進一步改革。又比如勞教制度的改革,計劃生育制度的改革,等等,都屬於緊迫的條件成熟的改革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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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萬鵬、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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