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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將試水“以房養老” 老人:抵押房子孩子罵我

2013年09月15日09:49   來源:央廣網

原標題:"以房養老"明年試水 老人"超齡生長"養老金虧空誰來補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隨著中國社會老齡化的迫近,“421”模式的中國當代家庭:4個老人、一對夫妻、一個孩子。讓“上有老、下有小”五個人的照顧責任都攤在了夫妻兩人的身上。我們傷感地說,也許“如果有一天,我老無所依”不再僅僅是歌詞裡的事情。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擔憂自己的養老問題。

如何能不給子女過多的負擔,又能讓自己年老后得到基本的養老保障,成為很多人考慮的問題。眼下,“留下房子抵押,金融機構為你養老”,作為一種新型養老方式,因為國務院近日下發的的細則文件,“以房養老”再次成為社會關注焦點。

日前,《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正式對外發布,《意見》明確提出,“鼓勵探索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具體操作辦法和實施計劃,有望明年一季度出台。這是我國政府部門首次明確提出“以房養老”模式時間表。

通過“以房養老”試點,既盤活了老人沉睡的不動產,也解決了老人養老資金難題。這種“以房養老”的新方法,距離老年人究竟有多遠?

我國正面臨嚴峻的“老齡化”問題。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我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將突破兩個億﹔2025年,這個數字會突破3億。“如何養老”是每一個中國人都要思考和擔心的問題。《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要求保監會牽頭,會同民政部等部門,“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

所謂“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簡單說就是“以房養老”,老人把已經付清貸款的房子抵押給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金融機構通過數據統計和精算,綜合考慮房主的年齡、預期壽命、房產若干年后的價值等因素,定期發放給房主一定數額養老金,房主去世后,房產歸金融機構所有。中國房地產協會副會長孟曉蘇認為,這種發源於美國上世紀八十年代的養老模式,我們可以借鑒。

中國老年群體是一個有房產但相對貧困的群體,相對他們相對低下的退休金,房產就是一個固定的量,能不能把房產盤活,供老人養老支用?

“以房養老”的模式,其實在我國也並非新鮮事物,南京、上海、北京等地的個別金融機構曾自發興起嘗試,南京的一些老年公寓要求,凡在當地有60平方米以上產權房、超過60歲以上的孤殘老人,可以將房產抵押給養老機構,自己則免費入住老年公寓,老人去世后房屋產權歸養老機構。某股份制銀行零售業務部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也推出了以房產為抵押的金融服務。

負責人:貸款額度可能要看他的房子評估價值,我們一般按照房屋評估價70%左右做一個抵押率,我們現在也是按照每個月給客戶最多兩到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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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朱書緣、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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