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 者:每一枚硬幣都有它的反面,任何一項新技術新發明對社會的作用都取決於使用者的素養和態度。有人用互聯網創造財富、價值和進步,就有人利用互聯網大肆抹黑、造謠和制造混亂。您認為,我們該從何入手整治網絡空間的秩序?
公方彬:到這裡我們需要回答的是,在網絡已經出現病態的情況下,該如何改善或扭轉走向,讓違反法律者承擔法律責任,違反道義責任的承擔道義責任是關鍵。具體包括:緊盯謠言的始作俑者,讓每一個制造謠言者承擔應有的責任,保証以此實現源頭控制﹔讓為利益而惡意傳播謠言者承擔道義責任(也包括法律責任),必要情況下迫其公開道歉,讓惡意傳播信息的發布平台承擔連帶責任,是過程監督,由此可以強化謹慎行事的意識﹔關注和提升公共精神傷害賠償,這方面我們不如西方人做得好,也就是我們更多關注對個體精神傷害的法律援助,忽略了公眾精神傷害的法律援助,這也是謠言盛行的漏洞,需要盡快填補。總之,當吹牛“上稅”,造謠賠償,網絡淨化也便成為可能。
如果特指網絡謠言,則需要遵循規律。正所謂謠言止於智者,謠言也止於公開,謠言還止於嚴格的法律強制。止於智者,當大家都變得理性,擁有很強的辨別力,且擁有很強的公德心、責任心,那麼就不會信謠,更不會傳謠,謠言也就失去了發酵與揮發的條件和空間,為什麼西方一些發達國家謠言較少,與網民的成熟理性是分不開的。止於公開,所有影響大的網絡謠言都與公權力有關,也就是與政府的行政行為有關,如果各級政府按照中央要求的“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做到及時、客觀、真實公開信息,遇到網絡謠言迅速正面回應,謠言也不會產生太大的影響,如果相反,大搞權力在暗箱中進行,自然為謠言提供肥沃的土壤,比如這次公開審理民眾高度關注的薄熙來案就是“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的重要做法,這種情況下顯然不會再有謠言生發。止於法律強制,凡謠言都會帶來人身傷害或公眾權益被傷害,如果法律健全,懲治有效,那麼以身試法的人就會越來越少。
最后,我們從提高執政水平的角度予以提醒,依法辦事不是口號,而是實際行動。從韓國網絡實名制與取消實名制的情況看,每一個階段的政府行為都有其必要性,但這個過程處理好程序公正,真正讓網民理解和認同,不能造成誤解,盡量不要搞運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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