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士杰 孫增武
當下,禮尚往來被庸俗化了,禮品本身堂而皇之地成了“主角”,無禮品即無禮節,無禮品即無禮儀。禮品的種類也是“與時俱進”,從傳統的家電、煙酒到房產、會員卡,送禮之風愈演愈烈,嚴重助長了享樂主義、奢靡之風和權錢交易。因此,保持黨內的一片淨土至關重要,就像毛澤東所說,“至少黨內不要送”,這是送禮的底線要求。
三曰少敬酒
毛澤東是一貫反對喝酒的,他經常對身邊的人說,“喝酒會誤事,不能喝的人最好不要喝,能喝的最好少喝”。但是,“無酒不成席”是中國的傳統習俗,大多數人都難逃酒的“壓迫”,連毛澤東也不例外。
1930年毛澤東在江西偶遇三弟毛澤覃,毛澤覃提出共飲一杯酒,毛澤東卻道:“喝酒誤事,請你自便。”
1949年米高揚來到西柏坡,曾經提出要與毛澤東比酒量,毛澤東以辣椒反擊,提議每喝一杯酒吃一個紅辣椒,米高揚招架不住,最終毛澤東隻喝了兩杯白酒了事。“欲飲自便、不飲莫勸”,這是毛澤東喜歡的飲酒方式。
毛澤東反對飲酒,除了自身確實不能喝酒也不喜歡喝酒之外,更主要是反對胡吃海喝、鋪張浪費,甚至借擺酒席大肆斂財的腐敗行為。飲酒傷身事小,對社會風氣的敗壞事大。某地流傳一句這樣的順口溜,曰:“抽煙不管事兒,喝酒管一陣兒,要想辦成事兒,一陣兒接一陣兒。”隻有持續不斷地進行酒肉攻勢,才能把事情辦成,這是對社會風氣的敗壞,是對黨和政府形象的敗壞。
四曰少拍掌
關於“四曰少拍掌”,說的不僅僅是拍掌的問題,而是改進文風、會風和工作作風的大問題,反對的是報喜不報憂、說好不說壞、說成績不說不足、說假話空話不說真話實話等問題,反對的是虛張聲勢、好大喜功、興師動眾、勞民傷財的夸張儀式。
1949年3月23日,黨中央和毛主席離開西柏坡“進京趕考”,聽說保定要舉行盛大的歡迎儀式,毛澤東堅決不同意。隨后周恩來也電告華北局:“聞此地將舉行慶祝大會,主席認為不妥,連北平也不要開慶祝大會。因以我黨中央遷移名義,號召人民慶賀並不適當,望速停止北平及各地慶賀活動。”周恩來還在電報中特別強調:不要鳴炮,以軍樂團代之。24日下午,車隊到達河北涿縣。晚上研究進北京城的儀式問題時,不少同志認為,既然是勝利之師,入城就該有些氣派,至少應是鑼鼓喧天,各路人馬夾道相迎,以壯中國革命之聲勢。但毛澤東堅持“還是簡單的形式為好,場面不要過大,不要動員那麼多的群眾” 。
“少拍掌”體現了對群眾的尊重,是對群眾路線的堅守。亂拍掌會掩蓋真相,掩蓋領導干部與群眾之間的真實聯系。有些領導同志習慣了聽人拍掌,不管是視察工作還是做報告,要是聽不到掌聲,首先會懷疑自己是不是不受歡迎,然后是怨恨接待單位“不會辦事”,接下來就可能給你“穿小鞋”。因此,接待單位大都會安排群眾拍掌,比如“讓我們以熱烈的掌聲如何如何”。接待單位甚至還會臨時召集一些人來捧場,形成一種賓朋滿座的熱烈氣氛。但恰恰是這種被刻意安排的拍掌和捧場最令人厭惡,因為它侵犯了拍掌者和捧場者的尊嚴和權利,他們被當作一件物品和擺設任人擺布,這是一種莫大的侮辱。“少拍掌”對反對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對堅持群眾路線,對堅持批評和自我批評,對改進文風、會風和工作作風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五曰不以人名作地名
當時世界各國出現了很多以國家領導人命名的地名,如“華盛頓市”、“列寧格勒”、“斯大林格勒”等,黨內也有不少人提議以毛澤東等偉大領袖的名字命名城市,均遭到毛澤東的反對。由於斯大林在蘇聯大搞個人崇拜,國際影響很壞,有了這個前車之鑒,毛澤東對“以人名作地名”非常敏感,態度也一直非常堅決。
1946年6月18日,《新華日報》“批評與建議”欄目發表了徐竟的《革命領袖與烈士的名字不能亂用》一文,文中指出:“最近有些地方的行政機關,不慎重考慮紀念先烈及尊重革命領袖的偉大精神,而隻局限於表面的紀念,隨便應用革命領袖的名字,作一些小地方或街市的名稱……這樣將先烈和革命領袖的名字混用起來,使很多群眾分不清。”“分不清”這倒是個小問題,毛澤東更擔心的是“以人名作地名”會誘發個人崇拜,重蹈斯大林覆轍。
1986年,國務院頒布的《地名管理條例》第四條第二款規定:“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禁止用國家領導人的名字作地名。”“不以人名作地名”從此正式上升到國家法規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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