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銀行因素
房地產業與銀行的關系密切。有資料表明,目前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投入資金中約20%∼30%是銀行貸款﹔建筑公司往往要對項目墊付約佔總投入30%∼40%的資金,這部分資金也多是向銀行貸款。此外,至少一半以上的購房者申請了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這幾項累加,房地產項目中來自於銀行的資金高達61%。因此一旦房地產泡沫破裂,銀行就成為最大的買單者。銀行與一般企業不同,安全性對其來說特別重要。一般生產性企業的倒閉只是事關自身和股東,對其他主體的影響較小。而銀行的倒閉不僅僅是這家銀行自身的事情,而且往往會引起連鎖反應,使其他銀行也面臨擠兌風險。
回顧一下日本當時的情況。房地產價格的暴跌重創了日本金融業,房價持續暴跌致使許多房地產商和建筑公司在房地產領域的投資徹底失敗,無力償還銀行的貸款,不得不宣布破產。房地產公司以及個人在向銀行貸款時雖然都有房地產等資產作擔保,但隨著土地價格的不斷下跌,擔保的價值日益下降,致使日本金融機構不良債權不斷增長,資本充足率大幅下降。日本房地產泡沫雖然已經破滅了很多年,但其負面影響依然十分嚴重,至今還制約著日本經濟的健康發展。從1992年到2003年3月,日本全國的金融機構已經利用經營利潤或者出售房地產、股票等資產的資金,沖銷了近100萬億日元的不良資產。可是,日本金融廳發表的統計表明,截至2003年3月底,日本全國金融機構的不良債權余額依然高達44.5萬億日元。金融業是經濟發展的循環系統,一旦出現問題便會影響整個經濟發展,且無法在短時間內恢復。
3.開發商因素
這條理由就更充分了,隻要資金鏈尚未面臨斷裂的危險,開發商是不會主動大幅下調房價的,至於在這波樓市調整中率先在全國許多城市降價的萬科,也多在10%左右的降幅,上海的幾個樓盤隻降了5%,立即顧客盈門,快速出貨,根本沒必要繼續下調價格。另外,即使某些急於回籠資金的開發商情願大降,也有心理負擔——害怕前期業主鬧退房!還有,目前我國房地產開發企業分化加劇,即使部分中小企業因為市場低迷而混不下去了,也很容易把項目或土地拱手賣給大型開發商,或許比以跳樓價把房子賣給散戶更方便、省事、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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