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 理論 >>
游志斌:探析美國的養老保險金制度
2013年08月05日14:03   來源:學習時報
【字號 】 打印 社區 手機點評  糾錯 E-mail推薦: 分享到QQ空間 分享


原標題:美國的養老保險金制度

1935年8月14日,在經歷了大蕭條時期之后,美國總統富蘭克林林羅斯福簽署了《社會保障法》(SocialSecurityAct),為失業和貧窮的老人提供社會保障,開啟了美國養老保險金時代。目前,美國有5400萬人接受社會保險,其中就有3800萬退休雇員和他們的家庭成員,1000萬美國殘疾人和他們的家人,以及 600萬雇員遺屬。大致來看,美國現行的養老保險金制度包括由政府強制推行的社會保障項目、雇主(包括公共部門和民間部門)自主出資的養老金計劃、雇員自願建立的個人退休賬戶等三部分。三者相互補充,基本構成當前美國養老金制度體系。

政府推動的強制性養老保險金項目

社會養老保險項目(SocialSecurityProgram)作為聯邦政府強制性的養老保險金制度,覆蓋幾乎所有的就業人員,是美國社會養老保險金制度的基石。其中最核心的是,政府對勞動者及其雇主按照一定工資比率統一征“社會保障稅”,這是美國僅次於個人所得稅的第二大稅種。社保稅與其他的政府收支完全分開,單獨進入聯邦社會保障署設立的“社會保障信托基金”,后者即是政府發給民眾養老金的來源。對於美國人來說,社會保險是一項關鍵收入來源,實際上,超過一半的受益者是65歲以上的老年人,也為他們提供了50%以上的收入來源。

經過多年努力,美國聯邦政府逐步實現了制度的統一,基本覆蓋了全部就業人口。《社會保障法》於 1935年實施時,其對象僅覆蓋工商業領域雇員。1939年,工人遺屬被納入該范圍。上世紀 50年代,又增加了殘疾人、公共服務者、農場工人、自由職業者以及軍職人員等。實際上,美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籌資為專項稅收方式,資金運行方式為現收現付、獨立預算,聯邦政府財政提供最終擔保﹔社保養老計劃由聯邦政府統一組織管理,社保資金實行全國統籌﹔社會保障稅由雇員和雇主各自繳納 50%,工資收入特別高的人存在一個納稅基數上限,納稅人員包括一般企業或非企業機構的雇員以及各種形式的自雇佣人員﹔能夠領取社保養老金的基本條件包括年齡和納稅貢獻,法定領取年齡為65歲,納稅貢獻計算是採取計點方式,能夠領取養老金的最少點數為40,每年最多計 4個點。一般來說,最早能夠領取養老金的年齡是62歲,隻不過這時候拿到的錢會隻有 70%,65歲領取的話則有85%,而67歲退休就可以拿到全額。

(責編:萬鵬、趙晶)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焦點新聞
48小時排行榜 48小時評論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