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怎樣全面深化
宣布決心全面深化改革只是重啟改革的第一步。問題還在於解決“改什麼”和“怎麼改”的問題,並且落實到制度的實際變革上
十八大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能不能落實,是決定中國的命運和未來的大事。怎樣落實十八大的決定?根據20世紀80年代和90年代兩輪改革的經驗來看,推進系統性改革要做三件事。第一,確定目標。80年代的時候叫做確定目標模式,現在的說法叫做“頂層設計”。第二,根據改革目標制定重點改革方案和改革的總體規劃。第三,沖破阻力,克服障礙,把各項改革落到實處。
十八大已經明確了下一步改革的目標,就是建立能夠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基礎性作用的、比較完善的市場經濟制度。
現在的任務,是走出第二步:制定全面改革的總體規劃。去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要求,在今年“明確提出改革的總體方案、路線圖和時間表”。
目前對於改革是不是要做總體規劃,還是有不同意見的。例如有人認為,還是中國改革初期“摸著石頭過河”的老辦法最有效,不要由上面來規定,放手讓下面去做就行了。關於體制改革能不能設計、要不要設計的問題,上世紀80年代就曾經有過爭論。當時一種說法是,改革跟過去國內革命戰爭一樣,要點是發揮地方和群眾的創造性,叫做“草鞋無樣,邊打邊像”。但問題是,現代市場經濟是一個非常巨大、復雜且十分精巧的系統,不可能“邊設計邊施工”,必須要有一個框架性的設計,否則各個子系統之間無法互聯對接和協同互動。
需要頂層設計和總體規劃的另外一個原因是,由於各基層、各單位在設計的時候往往從自己的工作方便和本位的利益方面去考慮,如果分頭設計,最終很難形成一個能夠良性互動的體系。所以需要一個超脫於局部利益的高層權威機構,在基層的創新的支持之下進行由上到下的規劃,並監督這個規劃的執行。
還有一種疑慮,是擔心這種從上到下的改革設計,是否會抑制從下到上的創新。我想這種疑問應當引起充分注意。頂層設計和基層創新這兩件事應當結合起來進行。中央直接掌握的頂層設計和總體規劃,必須充分傾聽民眾的改革訴求和改革創意,也要從地方政府的主動探索中得到啟發和取得經驗。比如上海為克服營業稅重復征收的問題而進行的營業稅改增值稅(“營改增”)改革,在上海試點后不久就得到許多城市的響應和中央財稅部門的支持,在更大范圍推廣開來。還有從廣東開始的民間組織無主管登記、簡化工商登記、清理行政審批等改革,也是基層創新納入全國性規劃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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