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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設立專事改革的部門
《瞭望東方周刊》:在各項改革的進程中,有人研究和制定政策,就需要有人很好地落實政策,你認為在這方面政府職能應如何加強?
鄭新立:我認為改革需要有一個綜合的部門來制定方案,做到有序地出台,逐步推進。
比如說金融體制改革,在2012年召開的中央金融工作會議上,溫家寶曾提到六大方向:第一是放寬准入,第二是建立地方監管機構,第三是建立存款保險和貸款監管制度,第四是利率市場化,第五是完善外部管理體制,第六是建立多層次的市場。
這六大方向提得非常好,但是當時沒有形成一個統一的文件,規定具體要怎麼改,誰在前誰在后。結果由於資本的趨利性,利率市場化成為了首要突破口。而利率市場化潛藏著一些金融風險,很可能會帶來壟斷利潤、尋租行為。
實際上在溫家寶的講話說也提出,放寬准入排在第一,因為隻有增加了競爭主體以后,才能通過競爭來降低融資成本。而在競爭的主體沒有形成,資本的買方市場沒有形成的情況下,先從利率放開,那可能就亂套了。
在買方市場、競爭主體形成的時候,既要有行政的監管,又要有市場的約束。行政的監管就是建立地方性的監管機構,因為民營金融領域銀監會管不過來。另外還要用市場化的方式來監管,來化解風險,也就是存款有保險,貸款有擔保。
隻有這三步都做完了以后,才能放開利率市場。現在卻是前面的步驟還沒落實,后面就越位開放,這樣容易出問題。
所以,我認為政府最好設立一個專門負責落實和推動改革的部門,不僅要研究可行的改革方案,還應制定出具體的政策和細則,並且努力來協調各個部門,切實推動改革。
(來源:《瞭望東方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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