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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追蹤 新勞動合同法已於7月1日實施,規范勞務派遣用工的立法目的能否順利實現——
“臨時工”的春天來了嗎?
2013年07月11日15:16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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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工”現象,短期內難扭轉

據全國總工會的一項調查顯示,2011年全國被派遣勞動者達到3700萬人,佔國內職工總數的13.1%。由於管理不規范,勞務派遣不僅泛濫,而且亂象叢生。

去年12月通過的勞動合同法修改決定直指“臨時工”泛濫狀況,規范“勞務派遣”這一用工形式,明確提出“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隻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6個月的崗位”。

實際上,法律意義上已無臨時工、正式工之分,隻有合同期限長短之分。不過長期以來,“臨時工”以勞務派遣的身份存在,這類人員的規模越來越大,分布在機關事業單位、銀行、通信、鐵路、石油等領域。

新法盡管規定臨時性崗位的存續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但沒有明確能否多次存續。“滿6個月后,馬上再簽6個月,不停存續下去,實際上和長期工沒有區別,對於這樣的情況,新法沒有給出明確的答案。”呂鴻雁指出。

7月1日后,記者在一些勞務派遣公司網站看到,“派遣至國有大型石油工程工作”“派遣至通信公司工作”等招收勞務派遣人員的啟事絲毫沒有減少。招聘人員告訴記者,這些崗位都是“長期工作”,而對臨時性勞務派遣工作崗位“不超過6個月”的規定毫不在意。

法律專家認為,以勞務派遣為主的“臨時工”泛濫問題亟待解決,從短期來看,必須加大執法力度,倒逼用工單位逐步、逐批將臨時工“轉正”。

然而業內人士指出,目前嚴格實施這一新政的難度較大。前程無憂首席人力資源專家馮麗娟說,企業使用勞務派遣工的目的很簡單,就是降低用工成本。修改后的勞動合同法實際上也是鼓勵企業走長期用工的路子,提倡公平合理的用工環境。

此外,專家還指出,新法對“輔助性”崗位的界定仍然不清晰,“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這一表述有太大彈性。

“哪些是主營業務,哪些是非主營業務,有時很難界定。比如機場內除空管外的其他人員是不是都可以算非主營業務崗位?客服算不算?”山東省總工會法律工作部部長於同階說。

於同階認為,哪些崗位是“輔助性”崗位,有待進一步明確,以防止用人單位隨意把其范圍擴大化,使用期限也應有所限定。

比例未明確,泛濫難抑制

新修改的勞動合同法不僅提高了勞務派遣公司的經營門檻,而且也對用工單位使用派遣工的情形進行了嚴格限制。北京大學勞動法研究所研究員梁智說,除了對“臨時性”“替代性”“輔助性”規定得更為具體外,新法的一個亮點是限制單位使用勞務派遣工不得超過用工總數的一定比例,這一硬性要求將強制單位減少派遣工。

既然不能使用這麼多派遣工,單位是否願意將他們轉為正式工呢?很多企業的回答是否定的。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通過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工,同工不同酬,以降低用工成本,是很多用人單位濫用勞務派遣的主要原因。新法出台以來,同工不同酬現象有所緩解,但用工單位依然不願將派遣工轉正。

大連一家國有造船企業90%的員工為勞務派遣身份,他們與正式工同工同酬、同等休假。企業通過勞務派遣公司為他們發工資,繳納“五險一金”。“可以說,我們使用派遣工的成本一點都不比正式工低。”公司管人力資源的負責人向記者介紹,但如果將他們轉正,工作效率低下、勞動積極性不足等老問題就會暴露出來。

派遣工更勤快、更能吃苦耐勞,已成為很多單位的共識。沈陽一家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員韓桐介紹,其單位大部分司機是編制內的,反而是幾名派遣工干活積極得多,除了開車還幫助搬東西,經常承擔半夜去機場接人的任務。

新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用工的具體比例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規定。這個具體比例直到新法實施,仍未揭開神秘面紗。

“修改勞動合同法時,全國人大常委會曾討論過這個比例是10%。但由於實際上比例問題很復雜,最終出台的修改決定沒有具體的比例數。我估計,這個數字短時間內也很難出台。”呂鴻雁表示。

對此,北京外企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法律部經理段耀洲建議,在目前的過渡期內,企業可以暫時不考慮用工比例問題,可以把關注點放在同工同酬、轉變用工方式上。

(責編:楊麗娜、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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