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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 7月1日起,新修訂的《勞動合同法》正式實施,其中最大亮點是對勞務派遣作出嚴格規范,同時進一步明確了同工同酬原則。勞務派遣是一種補充性的用工方式,本身不存在對錯。近年來,用工單位濫用勞務派遣、對勞務派遣人員不同工同酬等問題日益突出。“臨時工”是否能轉正?他們的工資、獎金、年終獎能最終和“正式工”一樣嗎?
李天國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勞動科學研究所 研究員
  “臨時性”定義已清晰 部分“臨時工”有望轉正   李天國認為,崗位成千上萬、用工單位千差萬別,法律不可能對“輔助性”做出十分確定的劃分,但修正案通過明確比例的方式堵住了有可能出現的漏洞。修正案提出,“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一定比例,具體比例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規定。”這意味著,即使用工單位稱某些崗位是輔助性的,也不可能大量用勞務派遣人員,還受總比例限制。
    更重要的是,修正案明確“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隻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從“一般”變為“隻能”,約束力大大增強。【詳細】

人社部勞動司負責人:從三方面著力構建勞務派遣監管的長效機制>>詳細

  人社部勞動關系司有關負責人表示,修正案明確規定了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要求用工單位隻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崗位上使用派遣工並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這些既是本次修法的亮點,也是貫徹實施的難點。
  人社部將著力構建勞務派遣監管的長效機制,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健全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備案制度,指導督促勞務派遣單位依法建立職工名冊,及時備案。

韋其江:“臨時工現象”與“塔西佗陷阱”>>詳細

  作為近年來曝光度頗高的詞匯之一,“臨時工”被賦予了更多的社會學涵義。隨著《勞動合同法》的頒布和實施,“臨時工”之說逐漸退出了計劃經濟時代的大舞台,並被“勞務派遣人員”取而代之。但換湯不換藥,收效甚微,甚至有卷土重來之勢。在一定情況下,派遣人員無異於“臨時工”,一旦出事,用人單位便以各種“莫須有”的原因辭掉,因而被一些人戲稱為“長期臨時工”。
  較之“正式工”,“臨時工”因其臨時性,可謂招之即來,揮之即去,無后顧之憂,對用人單位來說甚是方便。

蔣德海:公務"臨時工"既不合理也不合法>>詳細

   我國各地廣泛採用的公務臨時工是我國在上世紀末出現的政府部門用來補充執法人員不足的臨時性辦法。隨著時間的推移,各類公務臨時工的非法治化問題越來越明顯。突出表現在其合理性、合法性和社會作用上存在較大的質疑。
  從合理性看,當初推出這一制度的重要考慮,是為了解決下崗工人的就業。但一個民主和法治的政府,解決下崗職工的就業和生活,應當靠創造更多的市場機會並提供更多的社會保障。社會管理並不創造財富。用增加公務臨時工的方式來解決就業,只是增加了公共負擔。如果沒有新的經濟增長模式,下崗的人員會越來越多...

中國新聞網:新勞動合同法今起實施 “同工同酬”任重道遠>>詳細

  作為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同工同酬既是前提也是必須。公眾對同工同酬滿懷期待的同時,新修訂的《勞動合同法》究竟能否確保同工同酬的實現,很多人心裡都沒有底。
  有分析人士指出,新《勞動合同法》中對同工同酬並沒有具體的“實施細則”,操作起來有難度。“同工”這一概念,這可是個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事。在一個單位,同工者才有可比性,但一般勞務派遣工大多隻提供一些臨時性崗位,缺乏可比性。這些因素都決定了實現同工同酬必將任重而道遠。

北京青年報評論:“同工同酬”新規要避免成為紙上權利>>詳細

  新修訂的《勞動合同法》看點有很多,而在這些“新法新規”中,最為受到廣大勞動者關注的就是明確規定了“臨時工”享有與用工單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權利。這也就意味著,至少在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上,數千萬的“臨時工”不用再繼續扮演用人單位“二等公民”的角色,不用再忍受不公平感與被剝奪感。
  在為新《勞動合同法》的進步而感到歡欣鼓舞的同時,也應該看到,很多用人單位之所以喜歡使用勞務派遣工,一個最為主要的目的,就是降低用工成本。而修訂后的《勞動合同法》,實際上也是在鼓勵企業走長期用工的路子...

網友“才戈01”  真正實現同工同酬,無論是用人單位還是普通員工都有一個適應期。新法實施從何處入手、如何突破,是下一步亟須考慮的問題。【詳細】
網友“雄風A”  要維護法律的權威,確保同工同酬落在實處,不僅需要法律護航,更需要制度善后,需要營造公平的用工環境,需要加大執法力度。【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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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訂的勞動合同法已經正式實施。我們希望這部法律能重新給勞動者帶來希望,但是法律說到與執法能否做到,畢竟不是一回事。
  同工同酬,法律說到沒有用,關鍵要執法做到。收入分配改革要繼續深入,同工同酬必然是題中應有之義。但是,無論是機關事業單位對編制的依賴,還是各類企業對降低用工成本的追求,都決定了同工同酬不可能輕易實現,必將任重而道遠。 
                                     【策劃編輯:萬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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