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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風:不要把中國問題都歸因於制度
2013年06月25日08:15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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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核心觀點

  ●“泛制度化”傾向,又叫“制度歸因”,這在當前中國社會成為一種思維定勢,認為凡中國社會出現的問題都是制度問題或體制缺陷造成的。

  ●“人的因素歸因”傾向在看待資本主義制度或在觀察西方社會時尤其普遍,無論西方社會出現了什麼問題,總是習慣於從“人的因素”方面去找原因,僅僅就事論事,而很少從制度和體制上看問題。

  ●這兩種傾向都是“制度迷信”、“制度萬能”思維定勢下的產物,從根本上割裂了人與制度的內在聯系,都把“人的因素”和“制度因素”極端化和絕對化了,因此難以正確地認識和解釋社會現象,更不能深刻揭示事物發展的本質和規律。

  ●泛制度化傾向把任何問題或矛盾,皆歸因於制度,而人在其中的責任被淡化甚至掩蓋了。這對於在復雜條件下促進國家和社會的穩定和發展,對於強化責任意識會產生不利影響,導致無責可究的局面。

  ●把社會主義社會出現的問題歸結為制度缺陷,隻見制度不見人,看不到人的主觀能動性和人在歷史上發揮的主體作用,而把人的主體性掩蓋了或弱化了,顯然不是歷史唯物主義。

  ●歷史事實反復表明,任何制度都不是萬能的。制度優勢能否得到發揮,制度缺陷能否避免,歸根結底都取決於人。也就是說,制度優勢的發揮要靠人,制度缺陷的彌補也要靠人。

  ●在邁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新進程中,需要我們正確把握人與制度的關系,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與制度的優越性,科學地處理復雜的社會問題。

  近年來,關於制度的討論和爭論頗為熱烈,理論界關注,社會上也議論紛紛。值得注意的是,在討論中出現了一種“泛制度化”評判(或曰“制度歸因”)的傾向,即看待社會中出現的個別極端現象或某些傾向性問題時,一般性地歸因為制度因素,作出概括性判斷,不加分析地認為是制度出了問題,而對人在其中的責任和因素卻不做具體分析。這已成為某些人觀察社會現象、分析社會問題的一種思維定勢。這種絕對化、極端化的認識傾向,顯然是不符合馬克思主義認識論的。應當看到,不能正確認識和把握人與制度的關系,就不能科學地處理復雜的社會問題,不利於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與制度的優越性。

  一、在制度比較和問題歸因中出現的兩種傾向

  制度是一個內涵極其豐富的范疇,是上層建筑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類社會文明發展的成果體現,也是人類社會運行的必要條件。當今人類社會的制度形態主要有兩種,即社會主義制度和資本主義制度。這兩種制度形態各自又是由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具體制度等不同層面構成的制度體系。從人類發展趨勢看,社會主義制度比資本主義制度具有先進性。從制度的現實狀況看,任何制度都有弊端和不足。但是,在制度比較和問題歸因時,卻存在著兩種突出的傾向。

  一是 “泛制度化”傾向。這種傾向又叫“制度歸因”,這在當前中國社會成為一種思維定勢,認為凡中國社會出現的問題都是制度問題或體制缺陷造成的。舉凡收入差距、社會風氣、食品安全、環境污染等,一律歸為制度弊端,而不做具體分析,進而得出制度不如人的結論。其實,這類問題是當今人類社會面臨的共同問題,大都最早在資本主義制度發展過程中出現,至今仍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

  二是“人的因素歸因”傾向。這種傾向在看待資本主義制度或在觀察西方社會時尤其普遍,無論西方社會出現了什麼問題,總是習慣於從“人的因素”方面去找原因,僅僅就事論事,而很少從制度和體制上看問題。比如,對於美國次貸危機、佔領華爾街等問題,西方輿論多歸因於華爾街金融大鱷,是銀行家過於貪婪,甚至是由於出了麥道夫這樣的騙子造成的,而非制度原因。對歐洲從希臘到冰島,再到西班牙、意大利以至塞浦路斯出現的債務危機,也僅從金融操作的技術層面找問題,而不觸及根本的制度弊端。

  這兩種看似截然相反的認識傾向,本質上卻是一致的,即都是“制度迷信”、“制度萬能”思維定勢下的產物,從根本上割裂了人與制度的內在聯系,都把“人的因素”和“制度因素”極端化和絕對化了,因此難以正確地認識和解釋社會現象,更不能深刻揭示事物發展的本質和規律。

(責編:朱書緣、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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