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用改革開放后的歷史時期否定改革開放前的歷史時期,也不能用改革開放前的歷史時期否定改革開放后的歷史時期”。習近平同志的這一重要論述,對於澄清一些模糊認識,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1978年底召開的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作出了改革開放的重大抉擇。以此為標志,可以將我國社會主義建設劃分為兩個歷史時期。長期以來,對於怎樣認識改革開放前后兩個歷史時期,各種看法較多。應該說,人們對改革開放前后兩個歷史時期進行比較和審視很正常,畢竟改革開放是世界社會主義實踐中史無前例的探索,它給我國經濟社會帶來的變化是翻天覆地的。但是,在比較和審視時必須堅持正確的立場、觀點和方法,這樣才能正確認識和對待改革開放前后兩個歷史時期。
一方面,我們不能用改革開放后的歷史時期否定改革開放前的歷史時期。雖然改革開放前由於各種原因,我們黨和國家的事業發展遭遇了一些重大曲折,但改革開放前的歷史時期畢竟為改革開放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探索積累了經驗、奠定了基礎。“我們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取得了舊中國根本不可能達到的成就,初步地但又有力地顯示了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改革開放后進行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不是零起點,不是拋開前面的歷史另起爐灶,而是在很多方面體現了對改革開放前的歷史時期的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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