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實踐和成效1進行憲法改革,為社會主義建設確立法律保障。2008年7月,厄瓜多爾制定了新憲法,對厄瓜多爾現行國家體制和經濟模式均作了深刻調整。首先,在政治領域廢除了傳統的三權分立體制,在行政、立法和司法權之外增設公民參與社會管理權和選舉權。其次,加強了總統的權力,規定總統可以連選連任一次,有權頒布緊急經濟法案和有條件解散立法機構。取消了中央銀行的自治地位,將制定貨幣政策的權力授予總統。第三,強化了政府在經濟領域的作用。授權國家為公共利益和社會利益征用私人財產。限制和規范私有經濟中的壟斷行為。政府將嚴格控制涉及國計民生的石油、礦產、水資源和電信等行業,加強對國民經濟的宏觀指導。第四,把原憲法中的“市場經濟體制”更改為“社會的和團結的經濟”。第五,規定多種所有制並存,公有制、私有制、混合所有制等形式都受到國家保護。
2實施經濟與社會改革,在增長中尋求公平和正義。實行“窮人經濟”,強調兼顧經濟增長與改善民生。政府加強了對戰略性資源和行業的控制,禁止私有化,並將外國石油公司與厄瓜多爾政府對超額石油利潤分配比例調整為1︰99,中央財政收入大幅增加。同時,政府將財政盈余用於社會保障項目,包括提高低收入家庭生活補貼、全面推行小學義務教育和全民醫療保障等,以促進社會凝聚。重新考慮對外債務支付,將財政收入用於償付外債的比例由40%降到9%。宣布拒付已到期的兩筆全球債券(分別為3060萬美元和3045萬美元)的利息。科雷亞任內,厄瓜多爾經濟保持了中低速增長,2007年和2008年GDP增速分別為4.9%和3.8%。此外,科雷亞政府還與反對派達成共識,通過調整行政區劃來合理分配國家財富,避免資源過分集中在某一省區,並使基多、瓜亞基爾和昆卡等經濟中心分別承擔拉動一方經濟發展的任務。
3調整對外關系,突出意識形態色彩。改變過去唯歐美馬首是瞻的外交政策,加強與地區左翼政府的團結與合作。厄瓜多爾加入了由委內瑞拉、玻利維亞、古巴等國組成的美洲玻利瓦爾聯盟﹔支持拉美地區一體化進程,積極參與南美洲國家聯盟、拉美和加勒比國家共同體等組織的合作﹔主張創立南美統一貨幣“拉丁”,以體現主權和拉美一體化革命的精神﹔反對外國在本國建立軍事基地,宣布不再與美國續簽關於美國租借曼塔軍事基地的協議,結束了美軍在厄瓜多爾長達十年的活動﹔與委內瑞拉等共同創建了南方銀行,以擺脫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對南美各國經濟決策的影響﹔實行多元外交,加強與中國、俄羅斯、伊朗、利比亞等國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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