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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職能轉變為核心推進行政體制改革
國家行政學院課題組
2013年06月21日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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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按照三位一體建設要求大力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1.黨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需要到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宏偉目標,對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全面落實作出了進一步的全面部署。這也就意味著,從2004年開始的法治政府建設面臨著新的形勢和新的任務目標。這個目標,與以往目標相比,有新的要求和新的任務。一方面,這個目標是結果目標,而不是過去的過程目標﹔另一方面,這個目標已不再只是政府系統自身的工作任務,同時也是執政黨的宏偉目標。適應新形勢新要求,法治政府建設的制度設計、具體任務和工作部署,都應當統一服從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這個總目標。建設法治政府的主體首先就是執政黨,要在執政黨的統一領導下進行法治政府建設,黨的組織要把法治政府建設納入自己的工作目標,要在制度設計和工作落實上不斷完善。

2.三位一體建設的新系統。法治政府建設,是一個系統工程,不是也不可能是政府系統自身就可以實現的目標。它與執政黨、國家、社會的關系密切聯系,共同作用,依法執政、依法治國、依法管理社會是相互聯系的。正如習近平總書記在紀念我國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講話指出的那樣,要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可見,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三者是相互結合,彼此共生,共同推進的。一體建設的新形勢告訴我們,執政黨的依法執政,國家的依法治國,成為了與法治政府建設息息相關的政治“生態環境”,如果沒有相應的政治“生態環境”,法治政府建設也難以“孤軍深入”。

3.黨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依憲治國,依法執政,就是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我國規范政府權力的法律框架和體系基本形成,“文化大革命”那種無法無天的年代一去不復返了。現在雖然也存在著法律的完善問題,但法律執行方面的弊端更多,需要在執行方面下功夫。靠什麼來解決執行方面的問題?靠增加機構並不是辦法,廣東特別是深圳的政務公開經驗值得重視。當務之急是要把已經制定的法律制度變成實實在在的制度實踐、社會實踐、法治實踐,把好看的法律變成管用的法治實踐。比較可行的辦法是大力推進政務公開,靠公開透明,強化社會監督的作用。讓人民加強對行政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把行政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不受監督的權力,會導致腐敗。政務公開下的社會監督,有利於權力行使的及時糾偏,決定著權力運行的正當性和合法性。同時完善責任追究制度,強化責任追究機制,使黨委和政府能夠及時回應社會需求和群眾呼聲,使社會監督發揮其積極作用。政府負有嚴格貫徹實施憲法和法律的重要職責,要規范政府行為,切實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政府必須在憲法和法律允許范圍內活動,這既是對政府的最大制約,也是對政府的最大保護。法治政府制約的是政府和官員,維護的是社會和百姓。

4.與公開透明相配套的主要有三件事情:一是科學立法是基礎。當前,行政管理領域的建規立制,往往都是由主管部門主導完成的,即所謂“部門立法”有其先天性缺乏與不足。需要建立多元參與的立法機制,確保立法程序上的公開、參與以及監督審查。提高立法質量,需要強化立法的可操作性,在立法過程更加注重利益的協調平衡,更加注重立法的細化和可執行性。二是嚴格執法是重點。法律執行的過程,需要相應的配套規定和配套制度,沒有細化的、輔助配套規定和配套制度,法律就難以真正貫徹落實。從執法實踐看,沒有科學合理的體制、機制,再嚴肅的法律在執行中都會被不合理的體制、機制扭曲。要加強和完善嚴肅執法嚴格執法的權力保障和體制保障,反特權,反干擾,遏制隨意性執法和選擇性執法。法治建設應當更加關注人這個因素,強化責任機制、考核評價機制和激勵機制,規范和引導執法機構和執法人員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三是公正司法是保障。司法是一國實施法律的最后防線,沒有公正的司法就不會是法治國家,也不可能建成法治政府。我們要依法公正對待人民群眾的訴求,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決不能讓不公正的審判傷害人民群眾感情、損害人民群眾權益。

《方案》對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沒有展開說明,但在提出加強制度建設和依法行政裡面有些涉及。要求政府要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要以政府帶頭守法、嚴格執法,引導、教育、督促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經營依法辦事。

(責編:萬鵬、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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