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還不要忘記一種主體的責任:對“和而不同”的倡導和實踐本身,也要體現“和而不同”的精神,才是心口如一、言行一致,才能行之有效。而要做到這一點,我們也許還要經歷一番思維習慣的自我改變、自我超越。這種改變,遠比表達一個願望要復雜和艱難得多。例如,在近年關於“普世價值”的爭論中,很多人就仍不懂得,所謂“普世價值”正是一種“和而不同”的普遍價值,卻仍以“同而不和”的習慣去理解,進而形成了兩個彼此對立的極端:一端“以同代和”,以為認同普世價值就是接受西方或美國的價值觀,就是要無條件地採取與之相應的整套形式;另一端則“因不同而不和”,以為既然要保持主體的獨立和個性,就必須拒絕普世價值。不難想象,這兩種極端態度的后果必定殊途同歸,使我們陷入某種迷信或強迫的心理,事實上無視或放棄中華民族對於普世價值的權利與責任。這種心理顯然是極其有害的。問題在於,討論“普世價值”這樣一個特定價值的問題時,如果不以“普世”的、即全人類“和而不同”的立場和視角來回答問題,而是各自仍執迷於狹隘的一己立場,那麼討論就失去了應有的公共性,“普世價值”也就淪為一個僅僅充當戰場而不是交流合作平台的話題,爭論也就會停留於盲目的意氣之爭,不可能產生合理、積極、富有建設性的結果。事實表明,在基礎理論和思想方法層面透徹地理解貫徹“和而不同”,仍是一個有待完成的轉變過程。如果忘記了這一點,我們就不能走出和同不分的歷史困境,重新陷入關於“和”的種種獨斷意見之間的紛爭,無法為積累實現“和而不同”的經驗開辟出真正的空間。
最后不要忘記的是:對我們來說,“和而不同”並不是最終的目的和結果,毋寧說它更是一種自我發展的方式和規范。為了實現民族復興和人類解放的偉大事業,我們可以用“和而不同”的精神去理解和面對當今時代的多元文化,用“和而不同”的情懷和智慧去解決面對的重大糾紛,從而展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華文化的博大胸懷、無窮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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