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報記者:南京市以及全國其他不少地方都進行副職“瘦身”,這種做法會帶來積極效果嗎?
馬慶鈺教授:當然會的,有聊勝於無,做總比不做強,改革總得從扯開冰山一角開始。首先,這個舉措無論大小,總是觸及到了權力系統一個敏感的痛點。
往淺層說,減少副職職數,會減少決策執行中多余的空間和時間節點,減少不必要的人為摩擦,不僅提高領導工作效率,而且還直接減少財政開支﹔此外,領導副職減肥,還會接下來帶動政府所轄機構部門的副職甚至非領導職務瘦身,這會更容易一些。
往深層說,對副職領導職數設定的整頓,是行政改革中一個帶有標志性的問題,這個動作再往下走,必定會牽扯到大部門制改革和編制管理的改革,也就是部門設置的科學化合理化和編制管理的規范化和法制化。如果我們改革是動真的,再往前走,還將一定會涉及到上述中央和地方組織法的修訂。所以是好事。
光明日報記者:從2007年開始,黨委系統領導職數明確為1正2副,全國各地各級黨委都照此配置領導職數,這個問題解決的好。那麼,政府領導的副職數額是否也可以用法規限制?制定法律法規時要考慮哪些問題?
馬慶鈺教授:黨務相對來說比較單純,好做一些,且效果也明顯。這種解決問題的思路是對的,值得政府這邊仿效。但是做起來大概會很復雜。從長遠看,必須通過充分發展市場經濟來破除官本位文化,同時要真正繼續推進政府職能減負,改變強勢和全能政府的思維,這些需要長期的努力。從近期看需要將領導副職的減肥,放到行政改革的全局中來落實。具體而言就是緊密結合大部門制改革、編制管理改革,和相關法律的修訂來推進,才是可行之計。
首先是,大部門制要大幅度推進,現在看,隨便打開一個地方政府的門戶網站,都明顯看到,職能相近和重復設置的部門很多,有些屬於市場和社會范圍的職能仍然抓在政府手中。各地政府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像廣東佛山的順德那樣大幅度合並和精簡黨政機構,如果政府所轄的部門大幅度減少,那樣就有條件大幅度減少領導職數。
其次是必須要進行中央和地方政府組織法的修訂和單獨立法。補充關於政府職能權限、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崗位結構等內容,特別是要明確審定程序。在此基礎上,制定國務院所轄機構的組織條例,制定地方各級政府單獨的組織法則,形成完備的政府組織法體系。要將職數設置中那些似是而非,語焉不詳的地方具體化、數量化,應由組織法統一規定,可以根據地方發展差異、人口差異、財政差異留有彈性,但絕不能大,比如政府正副職可設1正4副,最多5副。
再次是將領導職數減肥寓於編制法制化的改革中。編制管理既要定職能、定機構,更要在人員崗位設置上保持足夠權威性,尤其是不僅對於內設機構的領導職數有發言權,也要對政府領導職數有發言權。為此,根本途徑是研究制定國家機構編制法,確定機構編制管理的法律地位。借鑒市場經濟和政府管理比較成熟的國家在機構編制管理方面的經驗,探索和實現機構編制立法。
與此同時,還要同時進行與公務員福利待遇平衡機制相關的調整。目標是將以領導職位為核心的利益分配原則,調整為按照資歷、年限、功績等綜合評價為依據的公務員利益分配標准。要在現有公務員法的基礎上,按照官員的資歷、崗位評價和從業年限設定相應的級別晉升空間,然后根據級別來確定一個官員或者公務員的工資、獎金和福利等,而不僅僅與領導官位挂鉤。這可能也是有利於減少副職職數的必要改革措施之一。
原載:2013年1月24日《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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